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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物业管理文摘》(第57期)


《公元物业管理文摘》编辑部


公元物业管理文摘

非赢利共享型信息选编    第57期/20070611  公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规动态】    ——广州:物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阶段结束

               ——成都:《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进入三审

【行业要闻】    ——郑州:物业管理有“新规”

               ——长春:物业用房不得出售

               ——海南:全省开展物业管理优质服务活动

               ——厦门:将建物业保安信息库 物业聘用保安将更放心

               ——浙江:新建住宅区须全部实行物业管理

               ——北京:人大就物业管理、社会保障问计于民

               ——上海:嘉定区切实推进社区物业管理党建联建工作

               ——洛阳:“五级管理”促物业管理和谐发展

【数据说话】    ——天津:物管面积达1.45亿平米

【物管采风】    ——北京:京郊首家物业纠纷调委会成立

【学习平台】    ——创新服务,延伸业务范围

【业主之声】    ——沈阳:住宅区将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自由论坛】    ——浅析开发商“自管自建”的弊端

【案例选编】    ——租住户搬出部分家私而没有业主书面许可怎么办?

   【法规动态】

广州:物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阶段结束

(田桂丹/《信息时报》/20070530)

《广州市物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市民意见阶段已落幕。参加了不少征求意见座谈会的专家黄穗诚昨日表示,此次各方提出的意见很有现实意义。意见中有不少是业主们都很关心、又比较有参考意义的。比如,物管公司的成本要进行公示、保安最好独立出来由公安管理等等热点问题。

成都:《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进入三审

(张魁勇/《成都晚报》/2000607)

为期两天的成都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昨日开幕,会议由成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隆森主持。昨日上午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成都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据悉, 这是《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第三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行业要闻】

郑州:物业管理有“新规”

(全四清 牛卫国 白洁/《中华工商时报》/20070605)

郑州市房管局日前发布了《郑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修改意见。《办法》规定,开发商应与物业管理分离,新开发的小区,开发商应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同时限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才能参加郑州市的物业管理公开招标投标。

长春:物业用房不得出售

(郎秋红/新华网/20070608)

长春市政府近日下发了《关于规范商品房销(预)售秩序的通知》,明确物业用房、社区服务用房及公用配套设施用房,不批准进行销(预)售,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发布广告时,要注明开发企业名称、商品房地点、销(预)售许可证批准的项目名称、预售范围及批准文号,发布虚假信息、虚假广告等行政违法行为,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海南:全省开展物业管理优质服务活动

(王亚海/《三亚晨报》/20070605)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近日,海南省建设厅向全省下发通知,在全省各市县开展物业管理优质服务年活动。据悉,这次活动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治理物业管理不合法收费现象,整治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秩序,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素质,考核物管主任和建立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评价及纠纷协调机制。  

厦门:将建物业保安信息库 物业聘用保安将更放心

(谢卫东 张婉珍/ 《厦门晚报》/20070601)

昨天,厦门市政协、市建设与管理局、市公安局等单位座谈讨论物业小区保安的管理问题。目前相关部门正着手成立市保安协会,对厦门市保安的资料加以汇总整理,建立完整的保安从业人员信息库,实行资源共享。至于属地派出所是否承担保安的背景调查工作、政府部门如何解决保安的培训费等问题,有关部门做进一步探讨后将会出台具体的实施意见。 

浙江:新建住宅区须全部实行物业管理

(岳德亮/新华社/20070605)

今后,新建的住宅区须全部实行物业管理。浙江省政府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新建住宅区须全部实行物业管理,旧的住宅区要通过改造、整合逐步推行物业管理。同时,鼓励驻社区单位将食堂、浴池、文体和科教设施等向社区居民开放,按照互惠互利、资源共享的原则,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

北京:人大就物业管理、社会保障问计于民

(程义峰/新华网/20070531)

记者31日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获悉,为更加广泛听取民意,把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决策的根本依据,更好地实现、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将于6月1日至11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办公室将于6月4日至24日,分别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征集市民对规范物业管理、完善社保制度的意见。

上海:嘉定区切实推进社区物业管理党建联建工作

(上海政务网/20070608)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2007年嘉定区社区物业管理党建联建工作的开展,近日,嘉定区召开推进社区物业管理党建联建工作座谈会。市房地资源局、嘉定区委组织部、区建交委、地区办、房地局以及嘉定区新成路街道、嘉定镇街道、南翔镇、安亭镇分管党建和社区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洛阳:“五级管理”促物业管理和谐发展

(胡春明/《中国建设报》/20070608)

洛阳市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实行物业管理属地管理,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建立了市、区、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五级管理”的物业管理体制和机制。同时还组织成立了由房管、规划、建设、工商、公安、环卫等部门参加的物业管理协调机构,实行部门联动,重点解决物业管理的综合问题。

【数据说话】

天津:物管面积达1.45亿平米

(吴梅 刘德宇/新华网/20070530)

日前,从天津市物业管理工作推动会上获悉,截至07年4月,天津市物业管理面积累计达到1.45亿建筑平方米,其中,住宅1.27亿建筑平方米,非住宅0.18亿建筑平方米。全市物业企业达到860家,有12万余人从事这一行业。全市约有128万户家庭、400余万人享受着物业管理服务。

【物管采风】

北京:京郊首家物业纠纷调委会成立

(张太凌 肖红云/《新京报》/20070606)

今后,物业调解并不是城区住宅小区所专有。昨日,京郊首家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在房山区西潞街道北潞园社区居委会成立。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友江为其揭牌。据了解,新成立的社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主要负责本社区一般性的物业纠纷调解,宣传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业主委员会依法维权。                                                                    

【学习平台】

创新服务,延伸业务范围

(吴增庆 作者为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员工/《中国物业管理》)

从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物业管理行业仍然属于一个微利行业,而且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物业管理行业的这一特点无法改变。但是,笔者认为通过不断创新服务内容和延伸业务范围,物业管理行业仍将会出现新的经济增长点。

延伸产业链是物业管理行业增加经济增长点的有效方式,物业管理企业不仅可以提供体力劳动服务,而且还可以提供脑力服务。物业管理行业向上可以发展咨询服务业和销售代理业,向下可以创新服务产品,具体来讲就是可以为房地产企业做市场调查或市场调研。物业管理公司有条件和能力开展这方面的业务,物业管理公司最贴近房产消费者,最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偏好,可以从市场中采集第一手的市场信息为房地产企业服务;可以前期介入房地产企业规划设计,为中水系统设置、车位数、各种系统容量、各种功能用房位置、机电系统的形成、智能化环保节能等工作提供建议;可以参与检查施工质量、四方验收,参与设备调试等工作为后期物业管理打好坚实基础;同时物业管理公司还可以为业主或开发商销售或出租楼盘,获取佣金,增加收入。

向下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创新服务产品,延伸业务范围,拓宽服务领域,获取新的利润增长点。很多物业管理公司正在探索、实践新的服务模式,提出了很有见地的创意和服务理念,为业主提供一站式的服务、宾馆式的服务,将传统的物业管理内容,如保洁、保安、绿化、维修等加以拓展,提供商务服务、个性化服务和预约服务。如武钢物业管理公司在所辖的居民区内建立医疗救治救护网,让居民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贴心、及时的医疗保健服务,同时他们还在小区内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及老年疾病普查等活动,深受业主好评。同时拓展了服务项目,增加了自身经济增长点。物业管理公司要在确保高质量完成基本服务的同时,心系业主需求,不断增加个性化服务项目,拉近自己与业主之间的距离,增进友谊,增强互信,构建和谐共融的合作关系,赢得业主的口碑和经济效益。

【业主之声】

沈阳:住宅区将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潘霁/《沈阳日报》/20070608)

   6月7日,记者从房产部门获悉,为加快推进社区建设,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沈城力争在两至三年内,全市住宅区实现不同档次的物业管理全覆盖。新建住宅区一律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提倡建立由开发企业、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三位一体”的物业管理模式。对已经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要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自由论坛】

浅析开发商“自管自建”的弊端

(丛福军 作者为吉林市物业管理协会成员)

物业管理80年代从香港引入我国至今,目前存在三种物业管理方式:一种是开发建设单位自己建设、自己管理;另一种是企事业单位自管房;第三是建管分离、聘任物业管理公司。前两种均属于自建自管形式,后一种是市场化管理模式。“自建自管”是房地产行业发展的阶段性产物,随着行业不断发展,其弊端逐步显现出来,必将被“建管分离”所取代。

“自建自管”不符合物业管理市场竞争机制,影响了物业管理市场化的进程

自建自管不是市场行为,供需双方主体的责任不明确。首先是违反了国家提倡的物业管理市场竞争机制的要求。建设单位对自己建设的房屋,没有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而是直接交给下属的物业管理公司或房屋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其次,阻碍了物业管理市场化的进程。物业管理必须实行优胜劣汰,不断激励企业奋进,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向前发展。

“自建自管”易导致开发建设单位售楼时乱许诺,给日后的物业管理带来不利

开发建设单位为了促使房屋销售,在售房时通常承诺收取较低的物业服务费和电梯费、赠送花园、楼顶平台等优惠条件。但物业服务费是维护小区物业管理正常运行的基本费用,开发建设单位往往为了促销而承诺高标准服务、低标准收费

“自建自管”导致责任不清,容易使开发商逃避责任

自建自管型的物业管理,由于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存在“血缘”关系,在物业承接时,物业管理公司很难对开发商实施有效的制约和监督,物业项目的许多隐患会被遗留下来,这给后期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带来很大麻烦,业主的合法权益也会受到损害。

【案例选编】

租住户搬出部分家私而没有业主书面许可怎么办?

案例分析:

去年9月18日,某花园B栋5楼F座的一租住户想要搬出一部分家私。他千方百计联系此时正在国外的业主,但就是联系不上。按照管理规定,租住户搬出家私,必须有业主的书面许可,而没有业主的书面许可,管理处不予放行。急于搬出家私的住户万般无奈,找到管理处领导,恳请给以特殊照顾。

管理处的领导考虑,若简单放行,恐怕损害业主的利益;若拒不放行,又会使住户感到不便。于是鉴于租住户只是搬出部分家私,提出了一个变通办法:租住户列出所搬出家私清单,并暂交与家私价值相当的押金,管理处做好记录,并出据收取押金的收据,一旦租住户能够提供业主的书面许可,管理处立刻全额退回押金。这位租住户觉得管理处的建议合情合理,便欣然接受。

时隔不久,该住户拿到了搬出家私的业主书目许可。在到管理处换取押金时,还对管理处既对业主负责又为住户着想的做法赞许有加。

案例点评:

   执行规章制度必须一丝不苟,但一丝不苟并不等于死咬住条条框框不放。正确的做法应当是把握住规章制度的基本精神,把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起来。


阅读: 10040 次     2007-6-12 13: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