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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物业管理文摘》(第61期)


《公元物业管理文摘》编辑部


公元物业管理文摘

非赢利共享型信息选编    第61期/20070808  公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规动态】    ——深圳:新物管条例9月提交三审

               ——沈阳:物业收费标准有望出新规

【行业要闻】    ——南宁:明年起物业管理负责人也要持证上岗

               ——北京:177家物业公司未过年检退市

               ——南京:物业管理覆盖率超50

               ——上海:接手物业可获每平米0.2元补贴

               ——如皋:物业管理督查推进会召开

               ——济南:物业管理率先实行“建管分离制”

               ——福州:"社区调解员"介入物业纠纷

               ——北京:宣武区调解成功率超过90%

【数据说话】    ——福州:物业管理项目达1690

【物管采风】    ——南京:物业管理创优项目名列全国前矛

【学习平台】    ——实施品牌战略应注意几个误区

【业主之声】    ——杭州:西湖区28个旧小区都要请物管实施公共设施改造

【自由论坛】    ——物业管理企业代收代缴水电费之对策

【案例选编】    ——有问必答——住户对维修料具提出质疑怎么办

【法规动态】

深圳:新物管条例9月提交三审

(蔡志军/《深圳商报》/20070801)

正在修订中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将于9月进行第三次审议。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就该条例进行了调研。 据介绍,目前深圳市正积极推进物业管理进社区,在物管条例的修订中,部分住宅区无法成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将考虑采取由居委会在征求业主和使用人意见并取得过半数书面同意后,行使条例规定的业主大会及业委会职责。

沈阳:物业收费标准有望出新规

(闫柳 吴昊/东北新闻网/20070802)

沈阳物业收费标准有望9月出新规,小区评定将有可能分六个等级,初步拟定最高价格为1.5/平方米,比现行提高0.5元。目前沈阳市物价局、房产局正在会签《沈阳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指导标准(试行)》。而现行的收费规定是沈阳市物价局1999年出台的,对不同小区的物业收费划分4个等级。

【行业要闻】

南宁:明年起物业管理负责人也要持证上岗

(韦新娜/《南宁晚报》/20070806)

   明年起,南宁市各个物业管理企业所管辖物业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物业管理师。这是记者日前从南宁市房产管理局获悉的。据南宁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明年,南宁市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取得资格证书,经注册后才可以物业管理师的名义执业,而且物业管理师只能在一个具有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负责物业管理项目的管理工作。

北京:177家物业公司未过年检退市

(刘杨/《北京日报》/20070802

近期,北京市、区建委对全市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年检复核。最终,北京上院天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77家企业整改合格后,通过年检复核,年检结论定为合格。而北京金港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77家企业无法取得联系或主动申请注销资质,年检结论定为不合格,其资质证书予以吊销。

南京:物业管理覆盖率超50

(宁建新 房萱/《南京日报》/20070801

日前,记者从市房产局获悉,截至去年底,全市实施物业管理的项目已达1400多个,物业管理覆盖率超过50%,新建物业区域物管覆盖率达100%。据专家估计,2006年全市物业管理GDP达到50亿元,占全市GDP的1.8%左右,南京物管行业作为新兴服务产业,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大作用。

上海:接手物业可获每平米0.2元补贴

(毛懿 黄静/《新闻晨报》/20070807

浦东将建立物业管理应急处置机制,对缺乏物业管理的小区给予 “物业无人管理专项补贴资金”,接手的物业公司每平方米可获0.2元的补贴。应急处置机制的适用对象为浦东新区区域范围内2800万平方米旧住房小区,包括售后房、动迁安置房、早期普通商品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服务费标准和商品住房分等收费一级标准的住宅小区。

如皋:物业管理督查推进会召开

(包国平/20070807

近日,为全面加快物业管理工作进程,如皋召开物业管理督查推进会。会议要求统一思想、增强共识,切实提高对督查推进物业工作的认识;强化督查,全力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落实责任、整体联动,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进一步明确物业管理的工作任务目标和督查重点与部署,动员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全面推进和规范全市物业管理工作。

济南:物业管理率先实行“建管分离制”

(李敏/《济南时报》/20070804

   日前,济南市建委和房管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房地产企业从81起严格执行《济南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总建筑面积3万平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须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通过招投标选聘物管企业,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投标人少于3个或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米以下的,经批准后才可采取协议方式选聘物管企业。

福州:"社区调解员"介入物业纠纷

(张林 潇璇 林锦 甘力/《海峡都市报》/20070808

如何更好地化解物业与业主间的矛盾?昨日,福州市中院、福州市人大城建环境工作委员会、福州市房管局共同召开了“福州市物业纠纷审判实务专题研讨会”。会上透露,一个新的化解物业与业主矛盾的调解制度—社区人民调解员制度,有望于近期推出。包括福州市中院在内的相关部门希望充分发挥社区人民调解员的作用,解决双方间的问题并化解矛盾。

北京:宣武区调解成功率超过90%

(王永田 高洪超 邹良青/星辰在线/20070719)

今年6月,北京市司法局、市建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化解物业管理纠纷的指导意见》,将调解物业纠纷制度在全市推开。四级物业纠纷调解机构由专职人民调解员、律师及相关专业人士组成。据了解,今年3月宣武区试点成立了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截至5月底,共受理物业纠纷45件,调解成功42件,成功率超过90%

【数据说话】

福州:物业管理项目达1690

(张林 潇璇 林锦/《海峡都市报》/20070808

根据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数据显示,近年来,福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迅速,截至到今年3月底,福州市已有1690个物业管理项目实施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总建筑面积约为443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项目1186个,总建筑面积达3450万平方米,物业管理的受益人数多达一百多万。

【物管采风】

南京:物业管理创优项目名列全国前矛

(宁建新 房萱/《南京日报》/20070801)

近年来,南京市物管业整体服务水平快速提升。据统计,目前全市已创建各类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337个,其中国家示范20个,省级优秀项目95个,市级优秀项目222个,在全国同类大城市中名列前茅。物业行业整体的满意率逐步提高,根据省质量监督局的调查报告,市民对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满意率上升至70%左右。

【学习平台】

实施品牌战略应注意几个误区

(张作祥 韩朝)

商品的品牌,是一种名称、术语、标记、符号或设计,或是它们的组合运用,其目的是藉以辨明某个销售者或某群销售者的产品和服务,并使之同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区别开来。在不同企业产品的性能、质量、销售服务的差异日益缩小的时代,品牌已成为消费者选择产品时决策的主要依据。市场竞争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品牌竞争,品牌的竞争力已成为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

笔者认为在实施品牌战略的过程中,物业管理企业要注重市场的宣传推广和制定危机管理策略,并应时刻注意几个误区:

1 )观念误区:许多物业管理企业存在“名声就是名牌”的“暴发”心态,通过宣传、包装企业,追逐名声,结果会适得其反,甚至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

2 )定位误区:定位不准,物业管理企业没有自己的个性,没有自己的优势与特长,那只能是“有名容易成名难”。

3 )运作误区:有相当一部分物业管理企业在实施品牌战略时就是把 CI 设计当作塑造品牌的全部,其实 CI 只是企业品牌工程的一部分。而有些企业甚至利用假新闻、假消息进行炒作,捏造虚假形象,这种只求一时轰动的作法不啻饮鸩止渴。

4 )策略误区:有些物业管理企业在推行品牌战略时喜欢走“捷径”、“人云亦云”、模仿大公司的品牌战略,但市场环境是变化的,一味盲目跟风,没有新思路、新战略,只会永远落后于竞争对手。 

【业主之声】

杭州:西湖区28个旧小区都要请物管实施公共设施改造

(浙江在线新闻网/20070801

    为改善旧有小区居住条件,今年西湖区计划分三年逐步实施旧有小区公共设施改造,并实施物业管理。西湖区未实行物业管理小区有28个,主要集中在翠苑、西溪、北山、古荡、灵隐5个街道。这些房屋大都是在上世纪80年代前后各系统单位自建,单位改制后,有的房屋已多年未维修,主要为屋顶渗漏、上下水管老化、单元楼道无防盗门及楼道亮灯等问题。

【自由论坛】

物业管理企业代收代缴水电费之对策

(陈晨苗 作者系广西南宁市物业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

笔者对物业管理企业处理水电费代收代缴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物业管理企业要量力而行,不要大包大揽。物业管理企业要量力而行,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对是否代收代缴水电费要谨慎对待。

第二,认真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寻求业主的理解和支持,减少来自业主方面的压力。同时,物业管理企业应该将《 条例 》 的相关条款在小区内进行重点宣传,让业主知道应当承担交纳水电费的义务,使业主逐渐转变观念。

第三,物业管理企业要注重维护自身权利,不能忍气吞声。

物业管理企业本身也是水电用户之一,与供水供电企业形成买卖关系,企业只要交纳自用部分的水电费和参与公用水电费的分摊就行了。如果供水供电企业基于物业管理企业作为物业管理区域水电总表的用户,要求物业管理企业代收代缴水电费,则企业可以主动申请撤销户名,供水供电企业所认定的“最终用户就是总表户名的说法”就不攻自破,再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垫付水电费,就是侵权行为。

第四,尊重现实,主动出击,寻求与供水供电企业的合作方式。物业管理企业应该借此作为合作契机,要求供水供电企业支付劳务费,重新确定双方的责、权、利关系。

第五,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团结一心,形成合力。物业管理协会应该成为合力的核心,它作为物业管理企业的娘家人,应当积极地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出谋献策。

【案例选编】

有问必答——住户对维修料具提出质疑怎么办

案例分析:

某大厦许多业主住户在进行室内维修时,都愿意选择管理处提供的料具。因为由管理处提供不仅方便,而且物美价廉。但也有提出质疑的,遇到这种情况,有关人员均有理有据地做好解释工作。

一次, 11楼某户厨房环型灯管不亮,维修人员小谢检查后确认灯管已坏。住户当即不满地说:“它是你们不久前帮助换上的,肯定是假冒伪劣产品!”

小谢看住户有了误解,马上笑着给他详细说明管理处对维修料具的管理办法:管理处提供的所有料具都由正规供应商定点供应;料具入库前要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住户家每次维修的时间、项目、更换料具均有记录;环型灯管如系使用3个月内损坏可免费更换。然后又告诉他环型灯管由于本身结构原因,散热效果差,长时间工作会引起温度过高,不能作为长明灯,否则影响使用寿命。

住户一听恍然大悟,忙说:“哎呀,我家厨房光线不足,这个灯通常一天24小时全亮着,实在对不起,错怪你们了。”

回到维修班之后,小谢查阅了他家上次的维修记录,记录显示损坏的灯管已经使用了4个月有余。小谢又将这一情况反馈给住户,住户毫无怨言地交纳了材料费。

案例点评:灯不拨不亮,事不说不明。搞物业管理需要做功,也少不了说功。或先说后做,或先做后说,或边做边说,或多做少说,或多说少做,或咋做咋说,但不能只做不说。因为不说,物业管理者与业主之间就断了相互了解和理解的桥梁


阅读: 10033 次     2007-8-8 16: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