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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物业管理文摘》(第81期)





公元物业管理文摘
非赢利共享型信息选编   第81期/20080416   公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规动态】 ——佛山:南海区出台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石家庄:省会在国内率先推行住宅物业标准化服务
【行业要闻】 ——乌鲁木齐:物业收费若不开发票 市地税局将邀请面谈
——西宁:推出多项措施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杭州:全面完成物业维修基金公告进小区试点工作
——上海:物业费上涨呼声渐高
——呼和浩特:物业管理处开展物业管理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山东:小区物业可实行差别化服务
——聊城:出台相关法规要求物业企业开通投诉热线
——辽阳:物业费所引发的纷争将减少
【数据说话】 ——山东:物业不称职拟最高罚20万
【物管采风】 ——北京:奥运文明物业小区开评
【学习平台】 ——日本物管企业如何提供服务
【业主之声】 ——青岛:家政牵手物业双赢担风险
【自由论坛】 ——现代服务营销与物业服务工作
【案例选编】 ——业主请求帮助驱赶室内人员怎么办
【法规动态】
佛山:南海区出台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南方都市报》/20080415
  4月初,南海区建设局在其网站上公示《佛山市南海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对《佛山市南海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以下简称《原则》)进行修改。据了解,《办法》以及《原则》在4月份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或建议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在4月30日前反馈至南海区建设局市场科。
 
石家庄:省会在国内率先推行住宅物业标准化服务
高利锋 何素洁 邓培/《燕赵都市报》/20080410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石市全面推行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化动员大会上获悉,在国内率先推行住宅物业标准化服务的同时,省会还将建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社会评价制度。近日出台的《石家庄市住宅物业基本服务标准》,意味着政府给物业公司确定出了“规定动作”,物业公司必须完成,这也将成为物业管理行业入门的底线。
 
【行业要闻】
乌鲁木齐:物业收费若不开发票 市地税局将邀请面谈
蔡俊/天山网/20080416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取停车费、物业费、安装费等费用时,不给业主开具发票,将会被乌鲁木齐市地税局“邀请”面谈。4月1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地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办公室了解到,该制度已于4月起实行,热线办公室已对部分违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了约谈。
 
西宁:推出多项措施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张廷锋 唐超月/《西海都市报》/20080418
  为配合《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西宁市政府推出多项措施进一步提高全市物业管理水平。首先,规范建设单位前期物业管理行为。其次,新建物业管理项目落实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同时,加强前期物业服务装修管理。加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另外,推行业主按其承受能力约定收费标准的新机制。
 
杭州:全面完成物业维修基金公告进小区试点工作
杭州市房产信息网/20080417
  为进一步保障业主对基金管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杭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推出了基金公告进小区的试点工作。杭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在全市选取了105个小区,进小区现场公示基金明细情况,包括每幢楼的基金缴交、使用、增值收益、结余情况等。公告试点工作得到了好评,并受到了区局、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肯定。
 
上海:物业费上涨呼声渐高
王丰芳 何丹丹 /《房地产时报》/20080414
  物业服务合同到期,物业公司不愿续签、打招呼走人,造成无人管理小区增多,这一现象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近日,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组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用面临的困境专题研讨会”,物业公司、业委会叫涨物业服务收费。尽管一部分业主觉得物业管理费太低,但是让全体业主自愿提高物业费的可能性不大。
 
呼和浩特:物业管理处开展物业管理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呼和浩特市政府网/20080412
  从4月起,为了规范首府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强化市场监管职能,呼市物业管理处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物业管理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本次检查以物业市场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分四个阶段进行: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执法检查阶段;督查阶段;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阶段。
 
山东:小区物业可实行差别化服务
胡永庆 岳峰/《生活日报》/20080410
  今后,对收入水平不均的小区,可以实行差别化物业服务。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山东省住宅与房地产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山东省将依法优化物业管理发展环境,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省建设厅厅长杨焕彩透露,省人大已将《物业管理条例》列入2008年地方立法确保计划。物业服务将建立健全“分等定级、质价相符”的物业收费机制,加强监管。
 
聊城:出台相关法规要求物业企业开通投诉热线
刘江 赵华丽/《聊城晚报》/20080417
  昨天从聊城市房管局获悉,聊城市近日出台《聊城市物业服务纠纷投诉处理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市房管局房管科为物业纠纷投诉受理部门,并要求物业企业开通投诉热线。据介绍,出台该方案的目的是为了有效预防和化解物业服务投诉纠纷,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为业主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辽阳:物业费所引发的纷争将减少
辽阳市人民政府网/20080409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鼓励和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辽阳市物价等部门制定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划分和收费标准”,于4月起正式实施。辽阳市的物业服务收费将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
 
【数据说话】
山东:物业不称职拟最高罚20万
《济南日报》/20080411
  4月10日,山东省建设厅在全省住宅与房地产工作会议上下发公布《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据介绍,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已将其列入2008年地方立法确保计划。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将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管理的,降低资质等级,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物管采风】
北京:奥运文明物业小区开评
韩爱青 宋洪颖/《城市快报》/20080417
  4月16日,在北京奥运会即将召开之际,南开区在时代奥城社区举行了“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创建文明物业小区”活动启动仪式,众人在“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让我们行动起来”的大型横幅上集体签名表示支持。接下来的几个月,南开区物业社区将全部动员起来,争做奥运文明物业小区。
 
【学习平台】
日本物管企业如何提供服务
钟宏萍/《住宅与房地产》/20070927
  日本对物业管理企业的从业资格以及经营内容是有严格规定的。一般来说,需要进行如下登记;公寓管理业者的登记由国土交通省颁发;警备业认定由公司所在地的公安委员会认定;建筑物环境卫生一般管理业、建筑物储水槽清扫业、建筑物鼠虫防除业等经营范围的登记,由公司所在地的都、道、府一级政府颁发;净化槽保守点检业由卫生部门颁发;消防设备业由地方消防厅管理;一般废弃物收集搬运业由所在城市颁发许可。
    日本物业管理业从业人员资格:
    1、物业管理业务:由公寓管理士、管理业务主任者、区分所有管理士负责。
    2、环境卫生业务:由建筑物环境卫生管理技术者、清扫作业监督者、空气环境测定实施者、储水槽清扫作业监督者、防除作业监督者、大楼清扫技能士、净化槽清扫技术者负责。
    3、设备管理业务:由电气主任技术者、电气工事士、特殊电气工事资格者、电气工事施工管理技师、冷冻机械责任者、冷冻空气调和机器施工技能士、净化槽管理士、净化槽技术管理者、消防设备士、消防设备点检资格者、危险物处理者、防火管理者等负责。
    4、建筑物、设备保全业务:由特殊建筑物调查资格者、建筑设备检查资格者、管道工事施工管理技士负责。
    5、保安警备业务:由保安警备员负责,警备员兼指导教育责任者。
 
【业主之声】
青岛:家政牵手物业双赢担风险
封满楼/《青岛财经日报》/20080416
  小区业主不必前往家政公司或中介网点找保姆,只要通过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便可联系到不同服务类型的保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岛城不少小区物业公司都与家政公司开展合作,有急需时就“团聘”保姆服务小区业主。与此同时,家政公司对此模式也颇为欢迎,希望通过该渠道改变单一的经营模式。
 
【自由论坛】
现代服务营销与物业服务工作
冯桂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20080221
  针对我们的物管工作,要充分重视现代服务营销中的参与者,服务过程,有型展示。一定从物业服务营销开始,从项目接触洽谈,制定管理方案,一直到合同签约后的整个发行过程都必须研究:被服务对象和我们的服务过程以及充分的有型展示进而做大量细致的策划、规范、实施、检查、纠正、整改工作。因此在工作中从认识、行动上要力求做好以下几点:
    1、要理性的分析你的服务参与者素质、知识层次、职业特征、行为习惯,从而采取有效的沟通交流的方式方法。要用换位思考和主动意识时刻关注你的服务对象。
    2、要尽可能细化服务过程分析,用链接式的工作思路和舞台概念策划“服务遭遇”场景,设计“台词”“灯光”及“效果”并使用作业程序,作业指导书进行有效控制。
    3、要将一切能展示“物业服务”良好品质的软件和硬件,充分展示在服务对象面前。力图使物业从业人员这些有生命的又在不断变化的行为举止,展示出真诚、负责、热情、严谨的的良好风范;使那些能体现公司良好品牌形象的有型的但无生命的标识、服装、器具以及宣传载体,时时刻刻展示出物业公司管理规范,技术精湛和做事一丝不苟的信息。从而影响服务对象或潜在客户,使其对公司品牌形象、服务质量产生信任与尊重。
 
【案例选编】
业主请求帮助驱赶室内人员怎么办
  案例分析: 
    一日,某小区某业主王先生着急地来到物业公司,一进门就叫喊,说他家原来那伙装修工人赖着不走。保安工作主管一面安慰业主不要着急,一面安排护卫班长先到现场。随后,保安主管陪王先生一起回家。只见业主房内有七八名装修工人和一名工头,另外还有一名被业主称为工头相好的女子。该女子情绪激动,百般纠缠。主管反复劝说数十分钟仍然无效。这时,业主强烈要求管理处帮助把人请出家门。
    在此情形之下,护卫员们听从了业主要求,动手推拉那名女子出屋,当即遭到辱骂,但护卫员们坚持骂不还口,非常理智。其他几名装修工人也被劝出房间。那名女子被请出房外后,污言秽语跟业主对骂,并辱骂护卫员,还恶人先告状,拨打110报警。110到后,该女子态度仍很蛮横,还与业主动了手。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110将该女子与那名工头一起带离现场,其后,王先生和保安主管也被叫到派出所作了问询笔录。一场风波总算平息。
    然而,事情过去两月后,该女子将业主王先生作为第一被告,物业公司作为第二被告,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恢复名誉(若当初在劝说其离开房间无效时,我们征求业主意见,请派出所前来处理,可否更好些呢?)。后经法院判决:此事物业公司无过错。
 

 

  案例点评:业主是物业公司的衣食父母,物业公司不能漠视他们的要求。但对他们的要求,还是要先掂量掂量是否正当。凡属正当的,都应当尽力相助。不过,相助过程中要注意遵照法规行事,避免“帮了人家、坑了自己”。

 


阅读: 9837 次     2008-4-17 15: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