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振琳/《楚天金报》/20090331
日前,武汉市国土房产局首发《服务指南》。针对最近一段时间不少小区反映的“申请住房维修资金难”的问题,该局首次进行了明确指导。
据悉,小区房屋或配套设备进行维修,需要动用全体业主缴纳的维修资金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武汉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经占建筑物中面积2/3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投票表决同意使用的书面材料;维修工程项目明细及《武汉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预算(决算)明细表》等。
申请维修资金需要小区业委会向该房屋所在地的区房产局提出,区局初审后再报武汉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批。
据介绍,住房保障中心将审核该小区是否成立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该小区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和开发商所交)是否已足额缴存;维修的项目是否属于公用部位;是否有足够业主表决同意使用等。
武汉市国土房产局承诺,受理申请免费,对符合条件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划转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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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1 9: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