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政府/20090404
日前,记者在七台河市房产局举办的物业服务“菜单式”收费标准学习班上获悉,我市物业服务将实行“菜单式”收费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市房产局组织召开了“七台河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综合听证代表意见,并经七台河市人民政府九届二十五次常务会议通过,从4月1日开始,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将进行调整。
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最低收费标准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3 元。各物业小区可在我市物业服务最低收费标准基础上实行菜单式服务和收费,确定各物业小区的中准价格。各物业公司可在此基础上实行浮动,浮动幅度不超过20%。具体浮动幅度根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小区类别和获得示范小区等级,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各物业小区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按菜单中提供的十项服务项目,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双向选择确定服务项目。对城乡低收入群体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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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7 9: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