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总队台州支队/200904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积极利用社会应急救援资源,及时有效处置电梯困人事件,迅速安全解救电梯受困人员.近日,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消防支队联合下发文件,建立电梯困人应急救援机制,要求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消防大队,市特检中心,各电梯维保单位,电梯困人应急救助联防单位,整合救援力量,完善联动协作机制,实施最有效的快速反应和救助,提升城市整体抗御灾害事故的能力,为全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了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电梯困人救助响应。一是电梯发生困人事件,签订电梯维护保养协议的维保单位为第一响应单位,负责接收和响应电梯使用单位或电梯人员电话。电梯维保单位服务电话应保持全天候24小时畅通。二是台州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协会组织的电梯困人救助联防单位为应急响应单位,负责接收和响应电梯使用单位及电梯受困人员和消防部门等的电梯困人救助电话。应急响应救助电话应保证全天候24小时畅通。三是各县(市、区)消防大队接电梯困人救援电话后,应按规定要求及时出警,同时电话通知该地区的电梯困人救助联防单位协同救援。四是各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接电梯困人救助联防单位的电梯困人电话告知后,应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视救助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上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五是市特检中心应积极配合电梯困人救助工作,及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和应急检验。六是电梯发生困人二小时以上或人员伤亡事故,在做好应急救援的同时,还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报告和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电梯困人救助工作要求。一是接到电梯故障或电梯困人电话通知后,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电梯困人救助联防单位应立即启动《台州市电梯困人应急救助预案》,派遣有关人员迅速及时到场处理和救助。二是电梯困人救助人员应至少二人,其中一人为负责人。失事的救援器材应齐备完好,可以快捷安全实施救援;救助人员个体安全防护用品齐全有效;电梯困人救助通信工具齐备完好,全过程保持通信畅通。三是电梯困人救助人员到达现场,首先应向电梯使用单位有关人员提交电梯困人救助联系单,确认相关情况后,迅速采取措施安全解救电梯受困人员。电梯困人救助应按有关安全作业规程要求进行。四是各地消防部门应统一协调、指挥电梯困人现场救援工作,各救助人员应服从消防人员或现场指挥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救助过程中应注意和消防官兵的配合,听从指令,服从安排,保证施救作业安全。五是现场救助结束后,救助人员应将电梯受困人员及电梯有关情况等与电梯使用单位进行交接。故障电梯应予暂停运行,待电梯维保单位排除故障并经调试或检查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恢复运行。
救助保障措施。一是电梯困人应急救助单位(含电梯维保单位)应持续保持维保许可条件,健全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制定电梯困人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助人员职责,现场救助工作等要列入对救助人员的奖罚规定,并定期组织救援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每年组织不少于二次的电梯困人救助演练。二是电梯困人应急救助单位(含电梯维保单位)应配备相应的救援车辆、工装器材、通信工具和救援人员的个体安全防护用品,并经常检查维护,保证完好和正常使用。三是电梯困人应急救助人员应相对稳定,保证随时可出动的应急救助人员不少于五人。电梯困人救助人员应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持有有效的作业证书,熟悉电梯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熟悉电梯性能和应急救助有关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电梯困人救助各类工装器材的使用,具有一定的应变处置能力。四是各电梯维保单位及其分支机构,应保证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质量,应对其签订维修保养协议的电梯使用单位公布服务热线电话,并在电梯轿厢内醒目位置明示。五是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在开展电梯定期检验工作时,应核实电梯的维保工作情况,并在电梯检验合格证上注明维保单位名称和服务电话。六是电梯困人施救单位应对接收电梯困人电话时间、电梯困人单位、施救人员及出发时间,救助工作情况等作好记录,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台州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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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21 1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