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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房管局 非住宅物业电梯每4小时消毒1次





李晓帆 李凌翌/四川新闻网/20090626 


    建筑区划内的垃圾日产日清、每周至少对环境消毒1次、把防汛纳入物业服务日常工作……记者日前获悉,成都市房产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区划内防汛和环境卫生维护等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做好建筑区划内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及发生灾害造成的损失,做好建筑区划内防汛和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
 
    《通知》规定,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实行环境卫生维护责任制,明确责任范围,派专职环卫维护人员实行规范化作业,保障建筑区划环境整洁、空气清洁流通。对于配备电梯的非住宅物业,电梯轿厢内(含电梯按钮)每隔4小时要全面、有效消毒一次;无人乘梯时,应开启电梯门以利通风,进而有效防控甲型H1N1流感等疾病。而随着防汛期的来临,《通知》中也明确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以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防汛工作责任制,把防汛工作纳入物业服务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建筑区划内所有的排水管网、下水道、地下车库等进行逐一检查,力保排水通畅,防止积水。灾区活动板房方面,《通知》还特别要求:对口援管灾区活动板房安置点物业服务的企业,还要建立安全常态管理机制,指导各安置点管委会制定相关安全和疾病防控预案;积极配合管委会对受灾群众开展防汛、防雷、用电安全知识和疾病防控培训。努力维护和改善安置点群众的生活环境。

    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要公布!《通知》中强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合理安排人员,在建筑区划内显著位置公布值班电话,保持信息畅通;定期将防汛及流感防控工作信息上报建筑区划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市)县房产管理局等相关单位;遇到险情、疫情及突发事件,应及时处理并按《成都市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暂行规定》的要求,立即向建筑区划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市)县房产管理局、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专业单位报告。


阅读: 6244 次     2009/6/26 15: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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