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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提取繁琐申请困难 33亿维修基金睡大觉





朱凯 曹晶晶/《武汉晨报》/20090709


    一方面是房屋维修需要资金,另一方面却是公共维修基金在睡大觉。这是为什么呢?一是程序繁琐,大量市民从不知情;二是牵涉利益,业主意见难统一。昨天,市人大对《武汉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立法说明,人大代表对此表示出极大关注。
 
    动用维修基金,房管局长也说难

    住宅维修基金,申办起来到底有多难?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周玉珍对此深有感触。

    昨天,她在会上讲述了自己所在小区的两任物业公司,在申请使用专项维修金的曲折经历——

    前一任物业公司想动用基金对小区的屋顶和电梯等公共设施进行维修,首先就维修项目核实作出前期计划,向房管部门申请,同时还要征得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后来由于业主大会不同意动用这笔钱,此事搁置直到该物业退出;

    后一任物业公司吸取了“教训”,决定绕开业主大会,于是挨家挨户地敲门向业主解释、说明情况并征求同意,几个月下来,工作人员的“腿都跑断了”,好不容易才凑齐了业主的签名,终于拿到了维修资金。

    难点一:程序繁琐,大量市民从不知情

    据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要使用维修资金的小区的开发商或业主必须先足额交齐该款项,欠缴或未缴都不能动用这笔钱。

    然后,申请动用公共维修基金首先要作预算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需要维修的项目、预算资金等内容;随后将报告在小区内公示,征得三分之二业主签字同意后,递交区房管局物管科;最后才能在市房管局物业处拿到公共维修基金。

    昨天,记者随机采访了汉口阳光花园等居民区的几位业主。对于房屋维修基金申请使用的这一系列程序,他们均表示,从未听说更不了解。

    难点二:牵涉利益,业主意见难统一

    现实中,由于动用维修基金,会牵涉到一些小区业主的个体利益,实行起来更是难上加难。

    周玉珍举了一个在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的例子:六楼顶层的业主发现屋顶渗漏,想申请动用基金进行维修,但是五楼和四楼的业主觉得此事与自己没有太大关系,而这笔钱里也有自己缴的一部分,这样“花自己的钱去帮别人修补屋顶太不值得”。

    还有不少业主不放心,担心这笔钱会被挪作他用,因此对维修基金的使用态度也十分谨慎。

    人大代表们认为,在重重困难之下,我市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率极低的尴尬被“照进了现实”。

    房管部门:我市维修高峰未到

    房管部门分析认为,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率低还存在着一个客观原因:那就是我市目前住宅房屋维修的高峰期还没到。

    据介绍,2000年之前,我市所出售的商品房屋在政策上并没有关于公共维修基金的相应规定。此前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几乎没有专项维修基金。

    而目前缴纳了维修基金的小区往往建成时间不长,房屋还未出现需要修缮的情况。不少小区还处于开发商的“保修期”内。

    人大代表:立法时要细化使用细则

    据了解,《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本月将在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一次审议。关于解决维修基金提取使用难的问题,不少代表提出,《条例》草案的制订应对此有所涉及,比如说,规范业主大会职责,依法决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还有代表建议,《条例》草案应出台相关细则,使基金的使用规范合理;还可以召开听证会,让市民公开讨论和参与,征求意见。

    33亿资金仅用了1317万

    买房时,每个业主都要缴纳占总房款2%的费用作为公共维修基金,用于诸如小区内屋顶漏水、电梯损坏、清洗水箱等物业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与改造。

    我市从2002年开始启动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的缴存。截至今年5月底,该笔资金累计已达33亿。然而,目前全市仅有162个物业项目按照基金使用管理规定和程序,申请使用了1317万元。维修基金在全市的利用率不足千分之四。


阅读: 5537 次     2009/7/9 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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