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下发《关于下放我市物业管理有关管理权限的通知》

杨先武/《天府早报》/20100301


    今日起,成都市房管局将正式下放成都市物业管理的有关权限,物业管理相关审批、核准、备案等事项将可直接向区(市)县房管局办理。

    成都市房管局下发的《关于下放我市物业管理有关管理权限的通知》显示,此次下放的物业管理相关职权包括:在辖区内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申请三级资质核定、资质变更的受理、审批、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内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核准工作;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招标、中标的备案工作;负责辖区内新建住宅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使用的备案工作;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纠纷调处和信访、安全监管指导工作以及依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规定的工作。


    阅读: 111 次     2010-3-5 8: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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