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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出台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物业公司防火很重要


《南国早报》/20120223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近日下发《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减少火灾危害。

  2月22日下午,记者走访了南宁市一些小区。在位于苏州路上的一个老旧小区里记者见到,“乱搭乱建”现象非常严重,消防通道也早已被占用。走过几栋住宅楼,记者均未发现相应消防设施。小区门卫说,春节刚过,小区里一户人家突发火灾,因为小区内道路狭窄,消防车花了很大力气才开进来。幸亏火势不大,不然会造成更大损失。

  与老小区相比,近几年新建的小区由于管理严格、较为封闭,消防设施配备基本完善。记者在祥宾路一小区里见到,每个楼层都有灭火器和消防栓。在该小区居住的赵女士告诉记者,前几年,一户居住在8楼的住户家失火,小区保安迅速打开消防栓接通水源,配合使用灭火器,协助户主很快扑灭了火焰。不过赵女士表示,新小区也有隐患,就是消防通道常常被私家车占据,这也让她心里有点不安。据该小区物业负责人介绍,物业每月都有专人多次检查小区的各类设施,确保消防安全。

  据介绍,当前正是火灾事故多发期。《标准》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消防安全小组组长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同时,要制定和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安全用电、用气知识的宣传教育,每季度对全体物业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的教育和培训,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制定所管理区域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按照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组织所管理区域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召开消防安全例会不少于一次,并建立和完善所管理区域的消防档案。

阅读: 6381 次     2012-2-23 1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