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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区将提高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刘丽芳/每日商报/20120530



  针对6月1日后实施物业招标的普通小区 对已入住住户没有影响

  6月1日以后,实施物业服务招标的杭州普通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费要提高了。昨日,杭州市物价局发布了市区调整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实施了三年。但是随着近年来杭州物业服务成本明显上升,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出现了困难。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日前抽取的10个普通住宅小区样本,经过成本监审后发现,这些小区的物业公司基本都处于亏损状态。

  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可持续发展,各方经过研究,决定调整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该通知中,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基准收费标准调整为:有电梯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甲级1.80元,乙级1.40元,丙级1.05元,丁级0.80元;无电梯住宅甲级1.40元,乙级1.00元,丙级0.70元,丁级0.60元。这些收费标准可上下浮动25%;各等级收费标准不包括电梯、增压水泵、小区水系、中央空调等高能耗设施设备运行消耗的电费。

  市物价局服务业价格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解释,在本通知下发前,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的约定执行。此外,通知还规定,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住宅小区,可在规定的等级标准内自行招标,原则上不实行优质优价。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后,其他相关物业服务收费政策仍按《杭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杭价服〔2009〕68号)的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对杭州市区已入住的住户没有影响。该通知针对的是6月1日后实施物业服务招标的普通住宅小区。”市物价局服务业价格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道。

  现在杭州普通住宅小区的物业标准是,有电梯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甲级1.4元,乙级1.1元,丙级0.85元,丁级0.65元。无电梯住宅甲级1.1元,乙级0.8元,丙级0.6元,丁级0.5元。相比之下,等级越高,收费调整幅度越大。

  “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的普通住宅小区收费标准均比杭州高。调整后,杭州的收费标准仍低于这些经济发达城市的收费水平。”市物价局服务业价格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补充道。

阅读: 6603 次     2012-5-30 1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