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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搬运大宗物品须严查监控资料留存3个月


马哲/法治新报/20120718



  7月17日,记者从银川市住房保障局了解到,针对当前小区安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该局对银川市物业服务行为中的安保工作等进行规范性要求。

  大宗物品运离小区要严查

  据了解,此次规范的内容包括交接班巡查、日常巡查、夜间巡查,认真落实巡查制度,合理安排巡查路线、调配巡查人员,提供不同频次的巡查服务。巡查覆盖面要广、巡查点要多,确保无死角、无遗漏;巡查要有记录,记录要全面;重点巡查治安安全、违章搭建、毁绿铲绿。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上报,定时回访;企业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单位或主管部门反馈;对外来人员来访应严格登记,对进入小区内的车辆进行跟踪服务,避免停靠在出入口和影响业主或车辆通行的场地。

  同时,严禁拾荒者进入小区拾荒,没有业主同意,收废品者不得进入小区随意收购,大宗物品运离小区,应联系业主核实、严格检查。建立流动人口和承租户台账资料,关注其工作性质和租房用途,登记其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工作单位等详细资料,发现影响小区及业主安全、环境等行为举止,及时与出租户联系,情况紧急可直接向公安机关反映。

  监控影像资料留存3个月

  此次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规范中,还包括严禁挪用设施设备用房。设施设备用房是专门用于存放设施设备的,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服务用房和共同财产,任何人不得侵占和挪用,不得改变用途,在合同期内由物业服务企业使用和保管,合同期到后需完整移交,坚决杜绝破坏、侵占或利用治安防范设施设备及场所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在办理承接验收手续时,结合专业部门的验收报告,细查摄像头像素、位置、覆盖面,主机硬盘存贮量,在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报警记录、监控影像资料应当留存3个月,且不得删剪。

  对安保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制度,招聘秩序维护人员,必须要求提供户口薄、身份证以及当地村委会和居委会开具的个人诚信证明,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以及人员解聘或离职手续后,原用人单位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人员名单、相关信息及离职理由报至市公安部门和银川市物业办备案,物业办将建立人员流动档案以及违规人员黑名单制度,适时在网站或行业交流群里进行公布。此外,对聘用的秩序维护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明确其岗位要求、岗位职责、岗位技能,对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人员严禁聘用。

  车位不得占用绿化用地

  针对当前小区内停车泊位各类问题,该局要求物业公司在规划停车位时须一车一位,注明车号,定期对车位进行保洁,并对车位锁进行保养,对损坏的车位及时进行维修,以免影响车辆停放。地下停车位应定期对地下抽水泵站、通风设施和照明灯具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够使用。对规划停车位不足使用的住宅区,利用公共场地划设的停车位设置要合理,经拟划定停车泊位相邻业主同意,并经业主大会通过,才能划定停车泊位。停车场或者停车泊位不得占用绿化用地和消防通道,不得影响行车和行人安全,方便车辆和人员进出,在小区进出大门入口内外禁止停放车辆。同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对进入小区内的车辆引导入库或入位,不得在小区内随意停放。发现随意停放的车辆,应及时与业主沟通,拒不改正者可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市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反映。

阅读: 6684 次     2012-7-18 11: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