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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首发装修管理协议 物业不得强收保证金


安徽商报/20121216



    合肥市民今后装修房子,将不用再担心被无资质的装修队伍欺骗啦。近日,合肥市首次发布《合肥市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按照协议要求,物业、装修单位、业主在房屋装修过程中,都得按规矩办事。

    无资质装修队禁入场

    按照协议要求,小区业主在装修前,需在物业管理单位处领取《住宅装修申请表》,并提供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饰装修合同,装修公司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外地进肥企业《合肥市外地进肥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加盖合肥住宅装饰设计师准入图章的装修平面设计图、住宅装饰项目经理准入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资料不全,物业可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如果业主选取无资质装修公司、自装,将不能进入小区。 如果申报材料齐全,物业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随后装修公司可进场施工。

    装修工干活时禁吸烟

    装修工程期限一般在三个月以内,装修施工作业时间为8∶00至12∶00,14∶00至18∶30。如需延长施工时间,须向物业提出书面申请。装修人员进入小区范围内,严禁随地吐痰、喧哗、打闹、赌博、饮酒等;严禁在辖区内随意留宿和生火;禁止在施工现场和其他禁止区域吸烟。

      业不得强收保证金

    据了解,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已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因此物业管理单位不得再以任何名义收取装修押金和保证金。对于装修单位对房屋共用部位的损坏问题,集中装修搬运材料造成共用设施设备损坏的,可由物管企业和装修单位双方协商,给予一次性修复补偿。

    六种装修行为被禁止

    本次协议也对住宅装修的设计和施工规定了六项禁止行为:凡变动房屋承重结构;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擅自将生活污水管道接入雨水管道和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公共供水、排水设施;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的行为,都被禁止,无论是装饰公司的设计师、项目经理,还是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都必须严格遵守。

阅读: 6874 次     2012-12-16 21: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