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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邮政投递可委托物业


王英/苏州日报/20131010


    【苏报讯】(记者 王英)为做好物业管理区域邮政投递服务工作,苏州市住建局、苏州邮政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邮政投递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协调好关系,落实责任。邮政投递部门可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代投协议。物业管理区域的邮政代投服务不得向业主另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受通邮条件等因素限制,苏州市也存在部分业主不能在第一时间收到报刊、杂志的情况,通过邮政投递部门与物业服务企业合作,邮政投递部门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代投服务,对提高业主报刊、杂志的妥收效率,增强报刊、杂志的时效性,将起到积极作用。

    按照最新的规定,为提高邮政代投服务水平,邮政投递部门应当主动对接物业服务企业,并做好物业管理项目代投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了解投递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好反馈和指导。对邮政投递部门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改进投递深度的,可由双方协商由邮政支付一定服务费用。签订协议后,邮政投递部门工作人员每日按时将拆套处理后的报刊、杂志统一送至小区物业服务处代投,或由社区服务点代投人员将未经拆套处理的报刊、杂志处理后再作投递。代投协议还应明确代投质量、投诉处理及责任追究等。

    承担邮政代投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邮政代投服务的监管,责任要落实到项目和人员,并做好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对业主反映的邮政投递问题应当及时与邮政投递部门沟通,协调解决办法,并第一时间反馈给业主。


阅读: 4578 次     2013-10-10 13: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