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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小区“电子眼”将接入公安专网





綦芬/福建之窗/20080614
 

  福州市房管局12日要求各级房管部门、物业站和物业企业进一步做好我市物业服务小区的治安防控工作。对物业服务小区治安防范不到位,遭“黄牌警告”的物业企业,市房管局将限制其参加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

  通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迅速组织开展对所服务小区治安防范工作的自查自纠,针对薄弱环节和问题,堵漏防范;要全面持续地开展物业服务小区治安防范宣传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物业服务小区安全防范应急处理预案,同时经常性地加强安防培训。物业安防人员要统一着装,除聘请保安公司的保安人员外,物业安防人员不得穿保安制式的服装和配带保安标志。

  各物业企业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社区居委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共建工作,配合派出所、社区加强对小区内出租房、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加快落实小区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公安专网工作。

  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将建立小区治安防范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物业服务企业在所服务小区内安全防范工作不到位,导致小区治安案件高发,连续两次被综治部门进行“黄牌警告”通报批评的,市房管局将对该企业处以限制参加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暂停办理企业资质升级、取消优秀示范项目参评资格或取消优秀示范项目称号等惩戒。


阅读: 5090 次     2008-6-19 9: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