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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小区停车收费混乱 两个标准急需细则规范





韩爱青 王昊/《城市快报》/20080926  


  日前,读者陈先生打进本报热线反映,在河东区某高档社区,小区地上无遮盖停车场,月收费80元,而邻近的另一个社区,却是业主随便停,不收取任何车位费。陈先生对此十分困惑。记者走访发现,目前本市很多小区停车收费混乱,每月收费有的数十元,有的则高达数百元。

  市物价局

  停车收费两个标准

  昨日,记者来到陈先生居住的河东区某高档小区。该小区内划定的无遮盖停车场,每户业主在购房时交纳200元押金就可租用,月租80元,出现刮碰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赔偿;在河西区解放南路一小区,车位费标准是60元/月;南开区一高档社区车位费达到了150多元/月;部分小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费甚至高达500元/月。

  小区停车收费标准为何差距如此之大?记者就此采访了市物价局房产处。据有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本市小区停车费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场地占用费,由小区业委会商讨具体数目,这笔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用做小区公共部位的维护,其中也包括管理车辆的支出。另一种是车位租用费,根据《天津市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小区机动车固定车位存车收费标准》,经存车业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小区甬路固定车位存车收费标准,按3级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房产处工作人员介绍说,部分居民认为小区车位费收费过高,很可能是不明白场地占用费和车位租用费之间的区别。目前,针对场地占用费并没有专门的票据,开具的是车位费用的租用票据,以致车主误解。

  律师说法

  两种收费责权不同

  对于小区停车收费不统一的问题,律师认为,如果车主在停车时交纳的是场地占用费,车辆发生意外只能自己负责。如果小区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是车位租用费,有专人管理,那么如车辆出现刮蹭应该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赔偿。“现在,本市很多小区收费不明确,加之这两种车位费的责权不同,因此一旦发生意外,很容易产生纠纷。”律师同时认为,《物权法》实施后没有配套细则出台,所以造成了现在小区停车收费混乱的现状。

  【政策链接】

  《天津市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小区机动车固定车位存车收费标准》规定,具备照明、喷淋、磁卡管理等设施,停车较完善的大型停车场(库/楼),排气量在3.0升及以下的300元/月车位,排气量在3.0升以上的500元/月车位;具备3级停车场设施条件,并有简易遮盖、照明设施的停车场:排气量在3.0升及以下的150元/月车位,排气量在3.0升以上的240元/月车位;无任何遮盖设施,含柏油、水泥、花砖、锁砖、草皮砖等地面的露天停车场:排气量在3.0升及以下的60元/月车位,排气量在3.0升以上的120元/月车位。


阅读: 7749 次     2008/9/26 9: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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