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有效投诉将成为考核物业企业的重要依据

关鸿江/天山网/20081120 

 
    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业主委员会必须进一步起到自制管理作用,监督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来履约。明年,乌鲁木齐物业监管将试点“物业提供服务,业委会自治、居委会协调”的三方联动管理模式。

    昨日(11月19日),乌市房产局物业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乌鲁木齐取消对物业企业的资质年检后,今后对物业企业资质的管理主要以日常检查和集中执法检查为主,其中业主有效投诉将成为重点考核依据之一。即将建立的三方联动管理模式中,包括成立由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共同参与的考评小组,每月组织业委会对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进行评估。以区、街道两级加强对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为载体,协调解决小区综合管理、处置违法行为等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解决住宅小区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检查中如有违规行为的要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注销其企业资质。

    目前,乌鲁木齐物业公司有410家,物业管理面积6700余万平方米,覆盖面约60%左右,服务于47万户业主、130余万人口,已成立业主委员会158个。


    阅读: 105 次     2008-11-21 10: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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