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老社区物业服务全覆盖

李俊 周钢 彭婵娟/《长江日报》/20081126


  今后3年,我市将努力在中心城区逐步实现社区物业服务全覆盖,老城区型社区物业服务缺位问题有望缓解。这是记者昨日从民政部门获得的消息。

    据悉,7个中心城区和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共有965个社区。其中,老城区型社区普遍存在物业服务缺位问题。

    近日,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老城区型社区物业服务因地制宜分类进行推进:在基本具备实施物业服务条件的老社区,引导广大业主依法引进物业企业或其他管理人提供服务;对暂不具备实施市场化物业服务条件的社区,引导社会组织以低偿、微利的方式,开展社区物业服务。

    对社会组织在老城区型社区开展物业服务的,区政府要给予适当支持。对进驻老城区型社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在税费缴纳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同时,新建住宅区型社区全面推行市场化、专业化物业服务。对已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的小区,筹建率要达到100%。

    社区居委会将积极协调社区居民、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


    阅读: 105 次     2008-11-26 9: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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