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骏/《重庆日报》/20081203
26日,记者从重庆渝中区质监局获悉,由该局负责制定的重庆首个物业服务地方标准已经编制完成,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最迟在12月底,该标准就将付诸实施。
标准规定,今后,物业公司必须每月对回风末端滤网进行清洗,每年至少要检查一次中央空调系统的新风量、排风量;同时,每年还必须定期安排空气品质的测定,以确保室内空气保持在健康水平。
为了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标准还对物业人员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作了要求。按照要求,物业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要接受不少于96小时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并设置专兼职联络人员。物业公司至少每半年要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资金收支、使用情况,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物业服务报告会议,每年对房屋共用部位以及主体装饰部分进行专项巡检的次数不得少于4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修缮。
此外,物业服务区域内还必须设置接待场地,并设立服务电话,客户轻微投诉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处理,重要投诉处理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重大投诉处理时间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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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3 18: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