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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明年开征垃圾费 1吨水多收4角钱





方其才 姜璎/新华网/20081217


   今天,记者在海南省海口市政府新闻办第11期发布会上获悉,海口市明年初将在全市实施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收费标准暂定为依据用户用水量,每吨水上增加四角钱左右作为生活垃圾处理费。

    这是海口市借鉴广东省中山市、惠州市,江苏省无锡市等地的成功经验,以“水消费系数法”的方式征收垃圾处理费。即以水消费系数计算不同类别用户对应的垃圾生产量,利用供水收费平台,将垃圾处理费纳入水费系统一并收缴。海口市统一开征垃圾处理费后,所有与生活垃圾处理相关的其他收费项目将一律取消,原各区环卫部门收取的垃圾有偿清运费以及卫生管理费不再收取。

    据了解,海口市现日均生活垃圾产生量近千吨。2007年海口市政府用于处理垃圾的费用已超过1亿元(包括清扫经费),就垃圾处理这一项每年需5430多万元。目前全市用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填埋的经费每年缺口1000多万元。海口市有关部门认为,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是筹措建设和运营资金、保障海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按计划建设及运行的重要手段;也是改善海口市环境卫生、提高城市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同时,收缴垃圾处理费将有助于促进全民环境卫生意识的提高,促使人们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卫生。


阅读: 5782 次     2008/12/18 9: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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