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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农民集中居住区今年有望享专业物管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20090116


  记者昨日从召开的《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上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已有3160个建筑区划实施专业化物业委托管理,受益的住户已经超过430万。而从今年起,我市还将把专业化物业管理延伸到更多领域,改善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积极构建和谐物管,促进统筹城乡发展,让更多老百姓从中受益。

  责任主体回归业主

  《条例》自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已经有一年的时间。据了解,《条例》作为我市迄今为止通过的条文最多、篇幅最长、规范内容最为复杂而操作性较强的法规,堪称国内首部“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法规”。“具有鲜明‘成都特色‘、是我市法制建设和物业管理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市物业管理进入全新的法制化、规范化阶段。”参会的一人大代表告诉记者,通过《条例》的贯彻实施,业主、使用人“共有家园,共管共享共维护”的物业管理意识得到确立和培养。

  以前小区的物业服务主体是物管,而现在《条例》实施后,物业管理的责任主体由过去的企业回归到业主,“这个是最大的改变,让业主自己管理家园,物业服务企业只是按照约定提供专业化的物业服务!”人大代表说,这一年来,在我市的物业管理中,理顺了物业管理中各方主体之间的关系,建筑区划内的物业管理由政府主导转变为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来共同推动,为业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指引。

  340万人享专业化物管

  截至去年12月31日,我市已有3160个建筑区划实施专业化物业委托管理,总建筑面积达17244.671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323个,总建筑面积达14031.685万平方米,受益住户431.1万人。目前,我市共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万余人,依法取得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更是达到了1073家。《条例》实施后,物业管理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物业委托管理、专业化服务方式的优越性得到充分体现,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满意度在2008年达到了88.6%。

  特别是“5.12”大地震发生后,我市更是在灾后重建的特殊环境中,创造性地引进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对受灾群众过渡安置点进行援助管理,指导物业协会和22家物业服务企业投入现金130余万元为全市4个重灾县、市的19个过渡安置点设置统一的标识、配备环卫垃圾设施、秩序维护设施设备和制式服装,培训相关从业人员,让广大受灾群众享受到了专业化的物业服务。

  建筑工地试点物业管理

  “建筑工地也将有望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目前,在我市物业委托管理专业服务已成功拓展到城乡统筹的集中居住区、城市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和城市公共物业管理(公园、广场)中,而下一步,我市将在市政建筑工地逐步试点专业化的物业管理,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将创新物业管理机制、扩大覆盖面,着力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工业园区、公共物业的委托管理,全年物业委托管理覆盖面年增长不低于6%。“今年内,我们力争在全市所有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

  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市还将争取为城乡统筹集中居住区提供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纳入劳动就业部门的免费培训中,减轻失地农民和企业的负担。今年,我市还将引导建立500个业主委员会,有序推动我市物业服务的和谐发展。


阅读: 5393 次     2009/1/19 1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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