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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物业费停车费指导价欲上调





《中山商报》/20090219


 

    去年12月,市房地产行业协会以物价总水平上升,物业服务管理行业成本增加,行业普遍存在亏损为由,向市物价局提出调整小区物业服务费与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要求,希望通过政府指导价的调整,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及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据悉,市物价局将于本月23日下午举行价格听证会。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即使调整也是调整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公司仍需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在政府指导价上下浮动的幅度内与业主商定具体收费标准后,报物价部门备案执行,并不是像个别媒体说的物业费、停车费或将大涨,也就是说收费标准的高低最终定价权还在业主手中。

    市房地产行业协会提出的调价方案包含小区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收费两部分。其中物业服务费按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等级划分为三个级别收取,多层住宅(不带电梯)申请调价升幅在40%至42.9%之间,高层住宅申请调价升幅在25% 至33.3% 之间;停车服务收费申请调价升幅为40%。

    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鉴于物业服务费和停车服务收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而且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物价部门对此次调价申请给予高度重视,为价格听证会的召开和科学定价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据介绍,即将召开的价格听证会是国家发改委去年10月颁布《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后,我市首个价格听证会,为体现物价部门“定规则、当裁判”职能,物价部门通过招投标方式公开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申请方进行前期成本审计,通过第三方审计提高定价科学性和中立性。

    为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1月下旬和2月初分别通过中山物价信息网和《中山日报》向社会公开征集听证代表,目前确定听证代表25名,其中小区业主代表15名,占听证会代表五分之三。此外,还通过中山物价信息网发布调查问卷,务求更深入广泛听取社会声音。

    邀您发言:物业费需要上调多少合适?本报开通两部热线88884444和88881027,恭请市民参与讨论。


阅读: 6372 次     2009/2/20 8: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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