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牡丹江市区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基准价格表 
					 | 
				
				
					| 
						 
							单位: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 
					 | 
				
				
					| 
						 
							基准价格         服务等级 
						
							                                                                                                                                                    
						
							服务项目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单体楼 
					 | 
					
						 
							电梯费 
					 | 
				
				
					| 
						 
							综合管理服务 
					 | 
					
						 
							0.07 
					 | 
					
						 
							0.09 
					 | 
					
						 
							0.11 
					 | 
					
						 
							0.13 
					 | 
					
						 
							  
					 | 
					
						 
							  
					 | 
				
				
					| 
						 
							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 
					 | 
					
						 
							0.08 
					 | 
					
						 
							0.10 
					 | 
					
						 
							0.13 
					 | 
					
						 
							0.16 
					 | 
					
						 
							  
					 | 
					
						 
							  
					 | 
				
				
					| 
						 
							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 
					 | 
					
						 
							0.05 
					 | 
					
						 
							0.14 
					 | 
					
						 
							0.24 
					 | 
					
						 
							0.34 
					 | 
					
						 
							  
					 | 
					
						 
							  
					 | 
				
				
					| 
						 
							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 
					 | 
					
						 
							0.01 
					 | 
					
						 
							0.02 
					 | 
					
						 
							0.03 
					 | 
					
						 
							0.03 
					 | 
					
						 
							  
					 | 
					
						 
							  
					 | 
				
				
					|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服务 
					 | 
					
						 
							0.03 
					 | 
					
						 
							0.04 
					 | 
					
						 
							0.05 
					 | 
					
						 
							0.06 
					 | 
					
						 
							  
					 | 
					
						 
							  
					 | 
				
				
					| 
						 
							合  计 
					 | 
					
						 
							0.24 
					 | 
					
						 
							0.39 
					 | 
					
						 
							0.56 
					 | 
					
						 
							0.72 
					 | 
					
						 
							0.15 
					 | 
					
						 
							30 元/户·月 
					 | 
				
				
					| 
						 
							备注:电梯费标准是各楼层平均价。具体分层收费标准是:中间层(楼层总数单数为一个,双数为二个)按上述平均价执行,在中间层基础上,每提高一层增加0.5元,每下降一层降低0.5元。 
					 | 
				
			
		
		
			 
		
			 
		
			二、牡丹江市区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与基准收费标准
		
			 
		
			(一)综合管理服务
		
			 
		
			
				
					| 
						 
							级别 
					 | 
					
						 
							内容 
					 | 
					
						 
							服务要求 
					 | 
					
						 
							基准收费标准 
					 | 
				
				
					| 
						 
							一级 
					 | 
					
						 
							管理处设置 
					 | 
					
						 
							小区内不设置管理处,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区1次以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0.07 
						
							元/月 
						
							每平方米 
						
							建筑面积 
					 | 
				
				
					| 
						 
							管理人员要求 
					 | 
					
						 
							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挂牌上岗。 
					 | 
				
				
					| 
						 
							服务时间 
					 | 
					
						 
							周一至周日在指定地点进行业务接待。 
					 | 
				
				
					| 
						 
							日常管理与服务 
					 | 
					
						 
							1、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修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3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2、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7天内答复处理。 
						
							3、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修须知,监督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4、建立财务制度,对物业服务费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5、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等)。 
						
							6、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30%。 
						
							7、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8、对违反小区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 
				
			
		
		
			 
		
			 
		
			 
		
			
				
					| 
						 
							级别 
					 | 
					
						 
							内容 
					 | 
					
						 
							服务要求 
					 | 
					
						 
							基准收费标准 
					 | 
				
				
					
						 
						
							  
						
							二级 
						
							  
						
							  
					 | 
					
						 
							管理处设置 
					 | 
					
						 
							小区内设置管理处(相邻小区由同一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的,可以设置一个管理处),配置简单办公设备。 
					 | 
					
						 
							0.09 
						
							元/月 
						
							每平方米 
						
							建筑面积 
					 | 
				
				
					| 
						 
							管理人员要求 
					 | 
					
						 
							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服装统一,挂牌上岗。 
					 | 
				
				
					| 
						 
							服务时间 
					 | 
					
						 
							周一至周五在小区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周六、周日在指定地点进行业务接待。 
					 | 
				
				
					| 
						 
							日常管理与服务 
					 | 
					
						 
							1、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修1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2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2、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5天内答复处理。 
						
							3、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修须知,监督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4、建立财务制度,对物业服务费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5、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等)。 
						
							6、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7、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50%。 
						
							8、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 
						
							9、对违反小区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 
				
			
		
		
			 
		
			 
		
			 
		
			
				
					| 
						 
							级别 
					 | 
					
						 
							内容 
					 | 
					
						 
							服务要求 
					 | 
					
						 
							基准收费标准 
					 | 
				
				
					| 
						 
							三级 
					 | 
					
						 
							管理处设置 
					 | 
					
						 
							小区内设置管理处。办公场所整洁有序,配置一般的办公用品(如办公家具、电话等)。 
					 | 
					
						 
							0.11 
						
							元/月 
						
							每平方米 
						
							建筑面积 
					 | 
				
				
					| 
						 
							管理人员要求 
					 | 
					
						 
							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 
						
							管理处负责人有3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历。 
					 | 
				
				
					| 
						 
							服务时间 
					 | 
					
						 
							周一至周五在小区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周六、周日在指定地点进行业务接待。 
					 | 
				
				
					| 
						 
							日常管理与服务 
					 | 
					
						 
							1、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1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2、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3天内答复处理。 
						
							3、制定小区房屋装修申请、审批、巡视、验收等装修管理制度,建立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档案,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现象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4、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5、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档案)等]。 
						
							6、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7、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70%。 
						
							8、建立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9、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 
						
							10、能提供2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2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 
						
							11、对违反小区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 
				
			
		
		
			 
		
			 
		
			 
		
			
				
					| 
						 
							级别 
					 | 
					
						 
							内容 
					 | 
					
						 
							服务要求 
					 | 
					
						 
							基准收费标准 
					 | 
				
				
					| 
						 
							  
						
							  
						
							四级 
						
							  
						
							  
						
							  
					 | 
					
						 
							管理处设置 
					 | 
					
						 
							小区内设置管理处。办公场所整洁有序,有专门的业主或使用人接待区域。 
						
							配置办公家具、电话、复印机、电脑、打印机、网络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 
					
						 
							0.13 
						
							元/月 
						
							 每平方米 
						
							建筑面积 
					 | 
				
				
					| 
						 
							管理人员要求 
					 | 
					
						 
							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 
						
							管理处负责人有2年以上管理处负责人任职经历。 
					 | 
				
				
					| 
						 
							服务时间 
					 | 
					
						 
							周一至周日在小区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 
					 | 
				
				
					| 
						 
							日常管理与服务 
					 | 
					
						 
							1、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1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2、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处理。 
						
							3、制定小区房屋装修申请、审批、巡视、验收等装修管理制度,建立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档案,对不符合规 
						
							定的行为、现象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4、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5、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齐全的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或使 
						
							用人资料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 
						
							6、制定小区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7、可采取走访、恳谈会、问卷调查、通讯等多种形式与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沟通,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 
						
							的90%。 
						
							8、制定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9、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业主档案、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等)。 
						
							10、服务窗口应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 
						
							11、每年对业主或使用人进行1次满意情况测评,对测评结果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12、能提供5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5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节假日有专题布置,每年组织2次以上的 
						
							社区活动。 
						
							13、对违反小区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或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 
				
			
		
		
			 
		
			备注: 每一级的服务内容与要求应高于并包含低一级的服务内容与要求(一级除外)。
		
			 
		
			(二)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
		
			 
		
			
				
					| 
						 
							级别 
					 | 
					
						 
							内容 
					 | 
					
						 
							服务要求 
					 | 
					
						 
							基准收费标准 
					 | 
				
				
					| 
						 
							一级 
					 | 
					
						 
							楼内公共区域 
					 | 
					
						 
							地面 
					 | 
					
						 
							每周清扫2次,无垃圾堆积。 
					 | 
					
						 
							0.08 
						
							元/月 
						
							 每平方米 
						
							建筑面积 
					 | 
				
				
					| 
						 
							墙面 
					 | 
					
						 
							楼道清理粉刷后,墙面纳入日常管护,每周巡视1次,及时清理乱贴、乱画。 
					 | 
				
				
					|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 
					 | 
					
						 
							每季度擦抹1次。 
					 | 
				
				
					| 
						 
							天花板、公共灯具 
					 | 
					
						 
							每年除尘1次。 
					 | 
				
				
					| 
						 
							门、窗等玻璃 
					 | 
					
						 
							每年5-10月擦拭1次。 
					 | 
				
				
					| 
						 
							垃圾收集 
					 | 
					
						 
							居民自行投放至小区集中投放点。 
					 | 
				
				
					| 
						 
							楼外公共区域 
					 | 
					
						 
							道路、场地、绿地 
					 | 
					
						 
							每日清扫1次,无明显暴露垃圾。 
					 | 
				
				
					| 
						 
							公共灯具、宣传栏、小品等 
					 | 
					
						 
							每年5-10月擦抹1次。 
					 | 
				
				
					| 
						 
							垃圾厢(房) 
					 | 
					
						 
							每日清扫1次,保持垃圾厢(房)及其周围清洁;垃圾清运及时。 
					 | 
				
				
					| 
						 
							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 
					 | 
					
						 
							每年1次清理、疏通排水管道、泄水沟、窨井、化粪池。 
					 | 
				
				
					| 
						 
							积雪 
					 | 
					
						 
							小到中雪雪停即清,大到暴雪边下边清,5日内清扫完毕,道路和场地无雪道、无冰包、露路面、见道线。 
					 | 
				
			
		
		
			 
		
			 
		
			
				
					| 
						 
							级别 
					 | 
					
						 
							内容 
					 | 
					
						 
							服务要求 
					 | 
					
						 
							基准收费标准 
					 | 
				
				
					| 
						 
							二级 
					 | 
					
						 
							楼内公共区域 
					 | 
					
						 
							地面 
					 | 
					
						 
							每周清扫3次,地面清洁。 
					 | 
					
						 
							0.10 
						
							元/月 
						
							每平方米 
						
							建筑面积 
					 | 
				
				
					| 
						 
							墙面 
					 | 
					
						 
							楼道清理粉刷后,墙面纳入日常管护,每周巡视2次,及时清理乱贴、乱画。 
					 | 
				
				
					|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 
					 | 
					
						 
							每月擦抹1次。 
					 | 
				
				
					| 
						 
							天花板、公共灯具 
					 | 
					
						 
							每半年除尘1次。 
					 | 
				
				
					| 
						 
							门、窗等玻璃 
					 | 
					
						 
							每年5-10月擦拭2次。 
					 | 
				
				
					| 
						 
							垃圾收集 
					 | 
					
						 
							居民自行投放至小区集中投放点。 
					 | 
				
				
					| 
						 
							楼外公共区域 
					 | 
					
						 
							道路、场地、绿地 
					 | 
					
						 
							每日清扫1次,无卫生死角。 
					 | 
				
				
					| 
						 
							公共灯具、宣传栏、小品等 
					 | 
					
						 
							每年5-10月擦抹2次。 
					 | 
				
				
					| 
						 
							垃圾厢(房) 
					 | 
					
						 
							每日清扫1次,保持垃圾厢(房)及其周围清洁;垃圾清运及时。 
					 | 
				
				
					| 
						 
							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 
					 | 
					
						 
							每年2次清理、疏通排水管道、泄水沟、窨井、化粪池。 
					 | 
				
				
					| 
						 
							积雪 
					 | 
					
						 
							小到中雪雪停即清,大到暴雪边下边清,5日内清扫完毕,道路和场地无雪道、无冰包、露路面、见道线。 
					 | 
				
			
		
		
			 
		
			 
		
			
				
					| 
						 
							级别 
					 | 
					
						 
							内容 
					 | 
					
						 
							服务要求 
					 | 
					
						 
							基准收费标准 
					 | 
				
				
					| 
						 
							三级 
					 | 
					
						 
							楼内公共区域 
					 | 
					
						 
							地面 
					 | 
					
						 
							每日清扫1次,5-10月每月拖洗1次,地面清洁。 
					 | 
					
						 
							0.13 
						
							元/月 
						
							每平方米 
						
							建筑面积 
					 | 
				
				
					| 
						 
							墙面 
					 | 
					
						 
							楼道清理粉刷后,墙面纳入日常管护,每日巡视1次,无乱贴、乱画。 
					 | 
				
				
					|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 
					 | 
					
						 
							每半月擦抹1次,保持基本无灰尘。 
					 | 
				
				
					| 
						 
							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 
					 | 
					
						 
							每半月擦抹1次,外表基本无灰尘、无污渍。 
					 | 
				
				
					| 
						 
							天花板、公共灯具 
					 | 
					
						 
							每季除尘1次,目视基本无灰尘、无蜘蛛网。 
					 | 
				
				
					| 
						 
							门、窗等玻璃 
					 | 
					
						 
							5-10月每2个月擦拭1次。 
					 | 
				
				
					| 
						 
							垃圾收集 
					 | 
					
						 
							高层按幢设置垃圾收集点,多层按物业管理需要配置收集点,收集点每日清理1次,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明显异味。 
					 | 
				
				
					| 
						 
							电梯轿厢 
					 | 
					
						 
							每日擦拭、清扫1次以上,保持目视干净无污迹。 
					 | 
				
				
					| 
						 
							楼外公共区域 
					 | 
					
						 
							道路、场地、绿地 
					 | 
					
						 
							每日清扫1次,目视地面、绿地清洁无杂物。 
					 | 
				
				
					| 
						 
							公共灯具、宣传栏、小品等 
					 | 
					
						 
							5-10月每月擦抹1次,表面无污迹。 
					 | 
				
				
					| 
						 
							垃圾厢(房) 
					 | 
					
						 
							生活垃圾封闭存放,清运及时。垃圾厢(房)每日清理1次,垃圾厢(房)及其周围基本整洁、无污渍、无明显异味。 
					 | 
				
				
					| 
						 
							果皮箱、垃圾桶 
					 | 
					
						 
							每日清理1次,每月擦拭1次,箱(桶)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 
					 | 
				
				
					| 
						 
							消毒灭害 
					 | 
					
						 
							每季对窨井、垃圾房消杀1次(6、7、8月每月喷洒1次)。 
					 | 
				
				
					| 
						 
							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 
					 | 
					
						 
							每季1次清理、疏通排水管道、泄水沟,每年2次清理、疏通窨井、化粪池。 
					 | 
				
				
					| 
						 
							积雪 
					 | 
					
						 
							小到中雪雪停即清,大到暴雪边下边清,4日内清扫完毕,道路和场地无雪道、无冰包、露路面、见道线。 
					 | 
				
			
		
		
			 
		
			 
		
			
				
					| 
						 
							级别 
					 | 
					
						 
							内容 
					 | 
					
						 
							服务要求 
					 | 
					
						 
							基准收费标准 
					 | 
				
				
					| 
						 
							四级 
					 | 
					
						 
							楼内公共区域 
						
							  
					 | 
					
						 
							地面 
					 | 
					
						 
							每日清扫1次,8小时巡回保洁。5-10月每周拖洗1次,干净、无灰尘。 
					 | 
					
						 
							0.16 
						
							元/月 
						
							每平方米 
						
							建筑面积 
					 | 
				
				
					| 
						 
							墙面 
					 | 
					
						 
							楼道清理粉刷后,墙面纳入日常管护,每日巡视1次,无乱贴、乱画。 
					 | 
				
				
					| 
						 
							楼梯扶手、栏杆、窗台 
					 | 
					
						 
							每周擦抹1次,保持干净、无灰尘。 
					 | 
				
				
					| 
						 
							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 
					 | 
					
						 
							每周擦抹1次,目视无灰尘、无污渍。 
					 | 
				
				
					| 
						 
							天花板、公共灯具 
					 | 
					
						 
							每月除尘1次,目视干净,无蜘蛛网。 
					 | 
				
				
					| 
						 
							门、窗等玻璃 
					 | 
					
						 
							5-10月每月擦拭1次,目视洁净、无灰尘。 
					 | 
				
				
					| 
						 
							垃圾收集 
					 | 
					
						 
							高层按幢设置垃圾收集点,多层按物业管理需要配置收集点,,每日清理2次,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 
					 | 
				
				
					| 
						 
							电梯轿厢 
					 | 
					
						 
							每日擦拭、清扫1次以上;每月对电梯门壁保养1次,表面光亮,无污迹。 
					 | 
				
				
					| 
						 
							楼外公共区域 
					 | 
					
						 
							道路、场地、绿地 
					 | 
					
						 
							每日清扫1次以上,8小时巡回保洁,目视地面、绿地干净。 
					 | 
				
				
					| 
						 
							公共灯具、宣传栏、小品等 
					 | 
					
						 
							5-10月每周擦抹1次,目视清洁、无灰尘。 
					 | 
				
				
					| 
						 
							垃圾厢(房) 
					 | 
					
						 
							生活垃圾封闭存放,清运及时。垃圾厢(房)每日清理1次以上,整体清洁、无异味。 
					 | 
				
				
					| 
						 
							果皮箱、垃圾桶 
					 | 
					
						 
							每日清理1次,每周擦拭1次,箱(桶)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 
					 | 
				
				
					| 
						 
							消毒灭害 
					 | 
					
						 
							每月对窨井、垃圾房消杀1次。 
					 | 
				
				
					| 
						 
							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 
					 | 
					
						 
							每季2次清理、疏通排水管道、泄水沟,每年2次清理、疏通窨井、化粪池。 
					 | 
				
				
					| 
						 
							积雪 
					 | 
					
						 
							小到中雪雪停即清,大到暴雪边下边清,3日内清扫完毕,道路和场地无雪道、无冰包、露路面、见道线。 
					 | 
				
			
		
		
			 
		
			   备注:1、本项服务收费标准按5万平方米小区配置保洁员进行测算,一级4人、二级5人、三级7人、四级9人,应按小区实际人员配置增减费用。
		
			               2、高层住宅因弃用按幢设置垃圾收集点,而改作按层每天收集垃圾的,收费标准可上浮。
		
			           3、外墙清洗的频次、标准自行约定,费用另行结算分摊。
		
			              4、每一级服务内容与要求应高于并包含低一级的服务内容与要求(一级除外)。
		
			 
		
			(三)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
		
			 
		
			
				
					| 
						 
							级别 
					 | 
					
						 
							内容 
					 | 
					
						 
							服务要求 
					 | 
					
						 
							基准收费标准 
					 | 
				
				
					| 
						 
							一级 
					 | 
					
						 
							人员要求 
					 | 
					
						 
							1、秩序维护员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2、对小区日常护卫事项做出正确反应,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3、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 
					 | 
					
						 
							0.05 
						
							元/月 
						
							每平方米 
						
							建筑面积 
					 | 
				
				
					| 
						 
							巡逻岗 
					 | 
					
						 
							1、每天不定时在小区内巡逻。 
						
							2、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和相关部门。 
					 | 
				
				
					| 
						 
							车辆管理 
					 | 
					
						 
							1、设置简易的交通标志。 
						
							2、地面有停车点,车辆停放有序(非机动车)。 
						
							3、 收费管理的车库(棚)应24小时有专人管理,车辆停放有序,备有必需的消防器材,车库(棚)场地整洁,有照明,无渗漏,无明显积水,无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存放。 
					 | 
				
				
					| 
						 
							二级 
					 | 
					
						 
							人员要求 
					 | 
					
						 
							1、秩序维护员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2、对小区日常护卫事项做出正确反应,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3、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 
					 | 
					
						 
							0.14 
						
							元/月 
						
							每平方米 
						
							建筑面积 
					 | 
				
				
					| 
						 
							门岗 
					 | 
					
						 
							1、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门卫有交接班记录。 
						
							2、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畅通。 
					 | 
				
				
					| 
						 
							巡逻岗 
					 | 
					
						 
							1、白天巡逻不少于4次,夜间重点部位巡逻2次,并有巡逻记录。 
						
							2、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和相关部门。 
					 | 
				
				
					| 
						 
							技防设施 
					 | 
					
						 
							有电子防盗门。 
					 | 
				
				
					| 
						 
							车辆管理 
					 | 
					
						 
							1、地面、墙面设置简易的交通标志。 
						
							2、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对乱停车辆进行引导或搬迁。 
						
							3、收费管理的车库(棚)应24小时有专人管理,车辆停放有序,备有必需的消防器械,车库(棚)场地整洁,有照明,无渗漏,无明显积水,无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存放。 
					 | 
				
			
		
		
			 
		
			 
		
			
				
					| 
						 
							级别 
					 | 
					
						 
							内容 
					 | 
					
						 
							服务要求 
					 | 
					
						 
							基准收费标准 
					 | 
				
				
					| 
						 
							三级 
					 | 
					
						 
							人员要求 
					 | 
					
						 
							1、秩序维护员中55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的60%以上,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2、有较强的安全防范能力,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 
						
							3、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配备对讲装置或必要的安全护卫器械。 
					 | 
					
						 
							0.24 
						
							元/月 
						
							每平方米 
						
							建筑面积 
					 | 
				
				
					| 
						 
							门岗 
					 | 
					
						 
							1、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边门定时开放,并有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车辆的登记记录。 
						
							2、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对大型物件搬出实行记录。 
					 | 
				
				
					| 
						 
							巡逻岗 
					 | 
					
						 
							1、白天每2小时巡逻1次,夜间每3小时巡逻1次,重点部位有明确的巡逻要求,并有巡逻记录。 
						
							2、在遇到异常情况、突发事件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及时报告管理处和相关部门。 
					 | 
				
				
					| 
						 
							技防设施 
					 | 
					
						 
							1、小区具备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其他安全防范设施(楼宇对讲、门锁智能卡等)不少于2项,24小时开通,并有人驻守,注视各设备所传达的信息。 
						
							2、监控中心收到报警信号后,秩序维护员应按规定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应接受用户救助的要求,解答用户的询问。 
					 | 
				
				
					| 
						 
							车辆管理 
					 | 
					
						 
							1、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车辆基本停放在规定的范围内。 
						
							2、及时处理车辆停放不规范的现象。 
						
							3、收费管理的车库应24小时有专人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车库内地面、墙面有简易的车辆行驶指示牌和地标,备有必需的消防器材,车库场地每日清洁一次,有照明,无渗漏,无积水,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存放。 
					 | 
				
			
		
		
			 
		
			 
		
			
				
					| 
						 
							级别 
					 | 
					
						 
							内容 
					 | 
					
						 
							服务要求 
					 | 
					
						 
							基准收费标准 
					 | 
				
				
					| 
						 
							四级 
					 | 
					
						 
							人员要求 
					 | 
					
						 
							1、秩序维护员中45周岁以下的人员占总数的40%以上,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2、定期接受专业培训,能处理和应对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 
						
							3、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4、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 
					 | 
					
						 
							0.34 
						
							元/月 
						
							每平方米 
						
							建筑面积 
					 | 
				
				
					| 
						 
							门岗 
					 | 
					
						 
							1、各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5-10月每天立岗时间不少于6小时,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车辆的登记记录。 
						
							2、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对大型物件搬出实行记录。 
					 | 
				
				
					| 
						 
							巡逻岗 
					 | 
					
						 
							1、秩序维护员手持巡更采集器,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每2小时巡查1次,重点部位应设巡更点。监控中心有巡更记录(如无巡更器,巡逻时2人1组)。 
						
							2、接到火警、警情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协助保护现场,并报告管理处与警方。 
						
							3、在遇到异常情况、突发事件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及时报告管理处和相关部门。 
					 | 
				
				
					| 
						 
							技防设施 
					 | 
					
						 
							1、小区具备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电子单元门或其他安全防范措施(楼宇对讲、周界报警、门锁智能卡等)不少于3项,24小时开通,并有人驻守,注视各设备所传达的信息。 
						
							2、控制中心接到报警信号后,秩序维护员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中心应接受用户救助要求,解答用户询问。 
						
							3、小区有火警、警情应急预案,并在监控中心控制室内悬挂;每年应组织不少于1次的防火应急预案演习。 
					 | 
				
				
					| 
						 
							车辆管理 
					 | 
					
						 
							1、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车辆行驶有规定路线,车辆停放有序。 
						
							2、有专职人员24小时巡视和协助停车事宜。 
						
							3、收费管理的车库应24小时有专人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车库内配置道闸和录像监视,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指示牌和地标,照明、消防器械配置齐全,车库场地每日清洁1次,无渗漏,无积水,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存放。 
					 | 
				
			
		
		
			 
		
			   备注:
			    1、本项服务收费标准按5万平方米小区两处出入口配置秩序维护员岗位进行测算,一级2人、二级4人、三级8人、四级12人,如小区出入口多于或少于二个的,按实际配置增减费用。
		
			2、本价格不包括车辆管理人员和各类收费停车(场)库(包括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所发生的各类费用。
		
			3、每一级服务内容与要求应高于并包含低一级的服务内容与要求(一级除外)。
		
			 
		
			(四)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
		
			 
		
			
				
					| 
						 
							级别 
					 | 
					
						 
							基本条件 
					 | 
					
						 
							内容 
					 | 
					
						 
							养护要求 
					 | 
					
						 
							基准收费标准 
					 | 
				
				
					| 
						 
							一级 
					 | 
					
						 
							1、以绿为主。绿地内植物覆盖率60%以上。 
							2、乔、灌、草等保存率70%以上。 
					 | 
					
						 
							草坪 
					 | 
					
						 
							修剪 
					 | 
					
						 
							年普修2遍以上。 
					 | 
					
						 
							0.01 
						
							元/月 
						
							每平方米 
						
							建筑面积 
					 | 
				
				
					| 
						 
							清杂草 
					 | 
					
						 
							每年除草1遍以上,控制杂草孳生,杂草面积不大于10%。 
					 | 
				
				
					| 
						 
							灌、排水 
					 | 
					
						 
							无明显缺水枯黄,有积水采取排除措施。 
					 | 
				
				
					| 
						 
							病虫害防治 
					 | 
					
						 
							控制大面积病虫害发生。 
					 | 
				
				
					| 
						 
							树木 
					 | 
					
						 
							修剪 
					 | 
					
						 
							乔、灌木每年适时修剪1次。 
					 | 
				
				
					| 
						 
							中耕除草 
					 | 
					
						 
							年中耕除草不少于3遍,及时拔除大型杂草,控制大面积杂草发生。 
					 | 
				
				
					| 
						 
							病虫害防治 
					 | 
					
						 
							控制大面积病虫害发生。 
					 | 
				
				
					| 
						 
							扶正加固 
					 | 
					
						 
							发生倒伏及时扶正、抢救。 
					 | 
				
				
					| 
						 
							二级 
					 | 
					
						 
							1、以绿为主,植物造景。绿地内植物覆盖率70%以上。 
						
							2、乔、灌、草等保存率75%以上,绿地设施基本完好。 
					 | 
					
						 
							草坪 
					 | 
					
						 
							修剪 
					 | 
					
						 
							年普修3遍以上,切边整理1次以上。 
					 | 
					
						 
							0.02 
						
							元/月 
						
							每平方米 
						
							建筑面积 
					 | 
				
				
					| 
						 
							清杂草 
					 | 
					
						 
							年普除杂草2遍以上,杂草面积不大于8%。 
					 | 
				
				
					| 
						 
							灌、排水 
					 | 
					
						 
							干旱、高温季节基本保证有效供水,有积水应及时排除。 
					 | 
				
				
					| 
						 
							病虫害防治 
					 | 
					
						 
							发现病虫害及时灭杀。 
					 | 
				
				
					| 
						 
							树木 
					 | 
					
						 
							修剪 
					 | 
					
						 
							乔木每年修剪1遍,灌木每年修剪2遍以上,篱、球每年修剪3次以上。 
					 | 
				
				
					| 
						 
							中耕除草 
					 | 
					
						 
							每年中耕除草4次以上。 
					 | 
				
				
					| 
						 
							施肥 
					 | 
					
						 
							每年普施基肥1遍。 
					 | 
				
				
					| 
						 
							病虫害防治 
					 | 
					
						 
							有针对性及时灭治,控制大面积病虫害发生。 
					 | 
				
				
					| 
						 
							扶正加固 
					 | 
					
						 
							发生倒伏及时扶正、加固。 
					 | 
				
			
		
		
			 
		
			 
		
			
				
					| 
						 
							级别 
					 | 
					
						 
							基本条件 
					 | 
					
						 
							内容 
					 | 
					
						 
							养护要求 
					 | 
					
						 
							基准收费标准 
					 | 
				
				
					| 
						 
							三级 
					 | 
					
						 
							1、绿地内植物覆盖率80%以上,且群落、层次明显。并有花卉布置。 
						
							2、乔、灌、草等保存率80%以上,绿地设施及硬质景观保持基本完好。 
					 | 
					
						 
							草坪 
					 | 
					
						 
							修剪 
					 | 
					
						 
							每年普修4遍以上,草面基本平整。 
					 | 
					
						 
							0.03 
						
							元/月 
						
							每平方米 
						
							建筑面积 
					 | 
				
				
					| 
						 
							清杂草 
					 | 
					
						 
							每年普除杂草3遍以上,杂草面积不大于6%。 
					 | 
				
				
					| 
						 
							灌、排水 
					 | 
					
						 
							及时灌溉,保证有效供水,有积水及时排除。 
					 | 
				
				
					| 
						 
							施肥 
					 | 
					
						 
							每年普施有机肥1遍。 
					 | 
				
				
					| 
						 
							病虫害防治 
					 | 
					
						 
							发现病虫害及时灭杀。 
					 | 
				
				
					| 
						 
							树木 
					 | 
					
						 
							修剪 
					 | 
					
						 
							乔木每年修剪1遍以上,灌木每年修剪2遍以上;蓠、球每年修剪不少于3遍,做到表面圆整,基本无脱节。 
					 | 
				
				
					| 
						 
							中耕除草 
					 | 
					
						 
							每年中耕除草5次以上,土壤基本疏松。 
					 | 
				
				
					| 
						 
							施肥 
					 | 
					
						 
							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当施肥;每年普施基肥1遍,部分花灌木增施追肥1次。 
					 | 
				
				
					| 
						 
							病虫害防治 
					 | 
					
						 
							有针对性及时灭治,主要病虫害发生低于10%。 
					 | 
				
				
					| 
						 
							扶正加固 
					 | 
					
						 
							有倒伏倾向,及时扶正、加固。 
					 | 
				
				
					| 
						 
							其它 
					 | 
					
						 
							乔灌木生长良好;花灌木基本开花;球、篱生长正常,缺枝、空档不明显。 
					 | 
				
				
					| 
						 
							花坛花境 
					 | 
					
						 
							布置 
					 | 
					
						 
							一年中有1次以上花卉布置。 
					 | 
				
				
					| 
						 
							灌、排水 
					 | 
					
						 
							保持有效供水,无积水。 
					 | 
				
				
					| 
						 
							补种 
					 | 
					
						 
							缺枝倒伏不超过15%。 
					 | 
				
				
					| 
						 
							修剪、施肥 
					 | 
					
						 
							保持花卉生长良好。 
					 | 
				
				
					| 
						 
							病虫害防治 
					 | 
					
						 
							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 
					 | 
				
			
		
		
			 
		
			 
		
			
				
					| 
						 
							级别 
					 | 
					
						 
							基本条件 
					 | 
					
						 
							内容 
					 | 
					
						 
							养护要求 
					 | 
					
						 
							基准收费标准 
					 | 
				
				
					| 
						 
							四级 
					 | 
					
						 
							1、绿地总体布局合理,满足居住环境的需要,绿地内植物覆盖率90%以上。 
						
							2、乔、灌、花草配植合理,层次较丰富,景观好。 
						
							3、乔、灌、草等保存率85%以上。绿地设施、硬质景观保持完好。 
					 | 
					
						 
							草坪 
					 | 
					
						 
							修剪 
					 | 
					
						 
							草坪保持平整,草高不超过12cm。 
					 | 
					
						 
							0.03 
						
							元/月 
						
							每平方米 
						
							建筑面积 
					 | 
				
				
					| 
						 
							清杂草 
					 | 
					
						 
							每年清除杂草4遍以上,杂草面积不大于5%。 
					 | 
				
				
					| 
						 
							灌、排水 
					 | 
					
						 
							常年保证有效供水,有低洼及时整平,基本无积水。 
					 | 
				
				
					| 
						 
							施肥 
					 | 
					
						 
							按肥力、草种、生长情况及时施肥,每年2遍以上。 
					 | 
				
				
					| 
						 
							病虫害防治 
					 | 
					
						 
							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 
					 | 
				
				
					| 
						 
							其它 
					 | 
					
						 
							草地生长正常,斑秃黄萎低于5%。 
					 | 
				
				
					| 
						 
							树木 
					 | 
					
						 
							修剪 
					 | 
					
						 
							乔木每年修剪1次以上、灌木每年修剪3次以上,基本做到无枯枝;蓠、球、造型植物每年修剪不少于4遍,做到枝叶紧密、圆整、无脱节。 
					 | 
				
				
					| 
						 
							中耕除草 
					 | 
					
						 
							适时中耕除草,做到基本无杂草,土壤疏松。 
					 | 
				
				
					| 
						 
							施肥 
					 | 
					
						 
							按植物品种、生长状况、土壤条件适时施肥,每年普施基肥不少于1遍,花灌木增施追肥1遍。 
					 | 
				
				
					| 
						 
							病虫害防治 
					 | 
					
						 
							防治结合、及时灭治,主要病虫害发生低于5%。 
					 | 
				
				
					| 
						 
							扶正加固 
					 | 
					
						 
							树木基本无倾斜。 
					 | 
				
				
					| 
						 
							其它 
					 | 
					
						 
							乔灌木生长良好,树冠完整;花灌木按时开花结果;球、篱生长良好,无缺枝、空档。 
					 | 
				
				
					| 
						 
							花坛 
						
							花境 
					 | 
					
						 
							布置 
					 | 
					
						 
							一年中有2次以上花卉布置,三季有花。 
					 | 
				
				
					| 
						 
							灌、排水 
					 | 
					
						 
							保持有效供水,无积水。 
					 | 
				
				
					| 
						 
							补种 
					 | 
					
						 
							缺枝倒伏不超过8%。 
					 | 
				
				
					| 
						 
							修剪、施肥 
					 | 
					
						 
							及时清除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每年施基肥1次,每次布置前施复合肥1次。 
					 | 
				
				
					| 
						 
							病虫害防治 
					 | 
					
						 
							适时做好病虫害防治。 
					 | 
				
			
		
		
			 
		
			   备注:1、因修剪等产生的废弃物,整理集中堆放,清运及时;树上悬挂物及时清除;发现死树及时清除、适时补种,保持绿地内清洁整齐。
		
			2、植物灌溉以保持土壤有效水份为原则,应按气候、立地条件、品种、生长等情况酌情增减浇水次数。
		
			3、使用化学药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应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药剂控制有害生物的危害,并在喷药前安民告示。
		
			4、每一级服务内容与要求高于并包含低一级的服务内容与要求(一级除外)。
		
			 
		
			(五)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服务
		
			 
		
			
				
					| 
						 
							级别 
					 | 
					
						 
							内 容 
					 | 
					
						 
							日常运行维护要求 
					 | 
					
						 
							基准收费标准 
					 | 
				
				
					| 
						 
							一级 
					 | 
					
						 
							房屋结构 
					 | 
					
						 
							每年1次以上对房屋结构、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 
					 | 
					
						 
							0.03 
						
							元/月 
						
							 每平方米 
						
							建筑面积 
					 | 
				
				
					| 
						 
							门窗 
					 | 
					
						 
							每年1次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 
					 | 
				
				
					| 
						 
							楼内墙面、顶面、地面 
					 | 
					
						 
							墙面、顶面粉刷层无大面积剥落,地面平整,有缺损及时修补。 
					 | 
				
				
					| 
						 
							外墙、屋顶 
					 | 
					
						 
							每年检查1次,发现外墙面、屋顶防水层有破损的,及时安排专项修理。 
					 | 
				
				
					| 
						 
							道路、场地、围墙等 
					 | 
					
						 
							每年1次巡视路面、侧石、围墙、井盖、健身设施等,路面不积水(因市政、管道结构因素除外)、井盖无缺损、简易健身设施能正常使用(需更换除外)。 
					 | 
				
				
					| 
						 
							安全标志 
					 | 
					
						 
							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或维护设施。 
					 | 
				
				
					| 
						 
							公共照明 
					 | 
					
						 
							1、每年1次巡检公共照明设备,修复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保持楼道灯、庭院灯亮灯率在60%以上。 
						
							2、每年1次巡检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对电气安全进行检查。 
					 | 
				
				
					| 
						 
							级别 
					 | 
					
						 
							内 容 
					 | 
					
						 
							日常运行维护要求 
					 | 
					
						 
							基准收费标准 
					 | 
				
				
					| 
						 
							  
						
							二级 
						
							  
					 | 
					
						 
							房屋结构 
					 | 
					
						 
							每年1次以上对房屋结构、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 
					 | 
					
						 
							0.04 
						
							元/月 
						
							 每平方米 
						
							建筑面积 
					 | 
				
				
					| 
						 
							门窗 
					 | 
					
						 
							每季度1次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 
					 | 
				
				
					| 
						 
							楼内墙面、顶面、地面 
					 | 
					
						 
							墙面、顶面粉刷层无大面积剥落,地面平整,有缺损及时修补。 
					 | 
				
				
					| 
						 
							外墙、屋顶 
					 | 
					
						 
							每年检查1次,发现外墙面、屋顶防水层有破损的,及时安排专项修理。 
					 | 
				
				
					| 
						 
							道路、场地、围墙等 
					 | 
					
						 
							每季度1次巡查路面、侧石、围墙、井盖等,发现损坏及时修复,路面基本平整无积水,井盖无缺损。 
					 | 
				
				
					| 
						 
							休闲椅、室外健身设施等 
					 | 
					
						 
							每季度1次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证器械、设施的安全使用(如需更换的除外)。 
					 | 
				
				
					| 
						 
							安全标志等 
					 | 
					
						 
							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每月检查1次,保证标志清晰完整。 
					 | 
				
				
					| 
						 
							公共照明 
					 | 
					
						 
							1、每半年1次巡查公共照明设备,修复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保持楼道灯、庭院灯亮灯率在70%以上。 
						
							2、每半年1次巡查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每年1次对电气安全进行检查。 
					 | 
				
				
					| 
						 
							电子防盗门 
					 | 
					
						 
							每年定期保养,保持电子防盗门使用正常。 
					 | 
				
				
					| 
						 
							消防设施设备 
					 | 
					
						 
							1、每半年检查1次消防泵、消防栓、消防水带等,保证消防泵运行正常,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消防器材能随时有效使用。                                            
						
							2、按需配备灭火器,每半年检查1次灭火器,临近失效立即更新或充压。 
					 | 
				
			
		
		
			 
		
			 
		
			
				
					| 
						 
							级别 
					 | 
					
						 
							内 容 
					 | 
					
						 
							日常运行维护要求 
					 | 
					
						 
							基准收费标准 
					 | 
				
				
					| 
						 
							三级 
						
							  
					 | 
					
						 
							房屋结构 
					 | 
					
						 
							每年2次以上对房屋结构、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 
					 | 
					
						 
							0.05 
						
							元/月 
						
							每平方米 
						
							建筑面积 
					 | 
				
				
					| 
						 
							门窗 
					 | 
					
						 
							每月1次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 
					 | 
				
				
					| 
						 
							楼内墙面、顶面、地面 
					 | 
					
						 
							墙面、顶面粉刷层无明显剥落,地面平整、无缺损。 
					 | 
				
				
					| 
						 
							外墙、屋顶 
					 | 
					
						 
							每半年检查1次,发现外墙面、屋顶防水层有破损的,及时安排专项修理。 
					 | 
				
				
					| 
						 
							道路、场地、围墙等 
					 | 
					
						 
							每月1次巡查道路、路面、侧石、井盖、围墙等,发现损坏及时修复,保持路面基本平整无积水,侧石平直无缺损。保持铁栅栏、围墙完好。 
					 | 
				
				
					| 
						 
							休闲椅、凉亭、景观小品、室外健身设施等 
					 | 
					
						 
							每月1次以上对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室外健身设施等进行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证器械、设施的安全使用(如需更换的除外)。 
					 | 
				
				
					| 
						 
							安全标志等 
					 | 
					
						 
							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每月检查1次,保证标志清晰完整。 
					 | 
				
				
					| 
						 
							公共照明 
					 | 
					
						 
							1、每月1次巡查公共照明设备,修复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保持楼道灯、庭院灯亮灯率在80%以上。 
						
							2、每月1次巡查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每年1次电气安全检查,保证电气设备运行安全正常。 
						
							3、景观灯、节日彩灯保持灯具完好,亮灯率在90%以上。 
					 | 
				
				
					| 
						 
							电子防盗门 
					 | 
					
						 
							每月定期保养,保持电子防盗门使用正常。 
					 | 
				
				
					| 
						 
							楼宇对讲、监视系统等 
					 | 
					
						 
							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各项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 
					 | 
				
				
					| 
						 
							消防设施设备 
					 | 
					
						 
							1、消防泵每月启动1次并作记录,每年保养1次,保证其运行正常。                                             
						
							2、消防栓每月巡检1次,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 
						
							3、每半年检查1次消防水带,阀杆处加注润滑油等,保持消防器材能随时有效使用。 
						
							4、按需配备灭火器,每月检查1次灭火器,临近失效立即更新或充压。 
					 | 
				
			
		
		
			 
		
			 
		
			
				
					| 
						 
							级别 
					 | 
					
						 
							内 容 
					 | 
					
						 
							日常运行维护要求 
					 | 
					
						 
							基准收费标准 
					 | 
				
				
					| 
						 
							四级 
						
							  
					 | 
					
						 
							房屋结构 
					 | 
					
						 
							每年2次以上对房屋结构进行检查,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每季检查1次,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并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 
					 | 
					
						 
							0.06 
						
							元/月 
						
							每平方米 
						
							建筑面积 
					 | 
				
				
					| 
						 
							门窗 
					 | 
					
						 
							每周1次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门、窗开闭灵活。 
					 | 
				
				
					| 
						 
							楼内墙面、顶面、地面 
					 | 
					
						 
							墙面、顶面粉刷层无剥落,面砖、地砖平整、无缺损。 
					 | 
				
				
					| 
						 
							外墙、屋顶 
					 | 
					
						 
							每半年检查1次,发现外墙面、屋顶防水层有破损的,及时安排专项修理。 
					 | 
				
				
					| 
						 
							道路、场地、围墙等 
					 | 
					
						 
							每周1次巡查路面、侧石、井盖、围墙等,发现损坏及时修复,保持路面平整、无破损、无积水,侧石平直无缺损。铁栅栏围墙表面无锈蚀,保持围墙完好。 
					 | 
				
				
					| 
						 
							休闲椅、凉亭、 
						
							雕塑、景观小品 
					 | 
					
						 
							每周1次对休闲椅、凉亭、雕塑、景观小品等进行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证其安全使用。 
					 | 
				
				
					| 
						 
							室外健身设施、儿童乐园等 
					 | 
					
						 
							每周1次巡查,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证器械、设施的安全使用(如需更换的除外)。 
					 | 
				
				
					| 
						 
							安全标志等 
					 | 
					
						 
							对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每周检查1次,保证标志清晰完整。 
					 | 
				
				
					| 
						 
							公共照明 
					 | 
					
						 
							1、保持灯具完好,及时修复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保持楼道灯、庭院灯亮灯率在90%以上。 
						
							2、每周1次巡查室内、室外公共电气柜,每年1次电气安全检查,保证电气设备运行安全正常。 
						
							3、景观灯、节日彩灯保持灯具完好,亮灯率在95%以上。 
					 | 
				
				
					| 
						 
							电子防盗门 
					 | 
					
						 
							每月定期保养,保持电子防盗门使用正常。 
					 | 
				
				
					| 
						 
							楼宇对讲、住户报警、周界报警、监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等 
					 | 
					
						 
							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各项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 
						
							1、楼宇对讲系统对讲主机选呼功能、对讲功能正常,对讲分机开锁功能、门体的闭门器自动闭门功能正常。 
						
							2、住户报警系统中心报警控制主机应能准确显示报警或故障发生的信息,并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3、周界报警系统的警戒线封闭,中心控制室能通过显示屏、报警控制器或电子地图准确地识别报警区域,收到警情时,能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4、监视系统录像功能正常。 
						
							5、电子巡更系统保持巡更时间、地点、人员和顺序等数据的显示、归档、查询和打印等功能正常,巡更违规记录提示功能正常。 
					 | 
				
				
					| 
						 
							消防、避雷设施设备 
					 | 
					
						 
							1、消防泵每月启动1次并作记录,每年保养1次,保证其运行正常。 
						
							2、消防栓每月巡查1次,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 
						
							3、每周检查火警功能、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4、每年试验1次探测器,并对全部控制装置进行1次试验,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全部清洗1次,不合格的应当调换。 
						
							5、每半年检查1次消防水带、阀杆处加注润滑油并作1次放水检查。 
						
							6、每月检查1次灭火器,临近失效立即更新或充压。 
						
							7、每年1次检查避雷装置,18层以上的楼宇每年应测试1次,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 
						 
							项目 
					 | 
					
						 
							日常运行维护要求 
					 | 
					
						 
							基准收费标准 
					 | 
					
						 
							备 注 
					 | 
				
				
					| 
						 
							电 梯 
					 | 
					
						 
							1、保证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 
						
							2、委托专业维修保养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物业公司应有专人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并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 
						
							3、电梯发生一般故障的,专业维修人员2小时内到达现场修理,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人员须在5分钟内到现场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半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救助。 
						
							4、电梯门无安全关闭装置、无自动称重感应装置或无紧急呼叫装置须设专人驾驶的,或由业主大会要求专人驾驶的,驾驶员应坚守岗位不脱岗,保障安全运行。 
					 | 
					
						 
							30.00 
						
							元/户·月 
					 | 
					
						 
							1、电梯运行费用包括: 
						
							(1)电梯运行(电耗)。 
						
							(2)电梯定期常规保养。 
						
							(3)零星配件及维修。 
						
							(4)电梯年安全检测。 
						
							2、底层或原始设计不停靠的,不支付此项费用;如需使用按合同约定结算与分摊。 
						
							3、配置电梯驾驶员的,人工费另行计算。 
					 | 
				
				
					| 
						 
							水景 
						
							(动力) 
					 | 
					
						 
							1、每周一次巡视检查喷水池、水泵及其它附属设施,损坏部位及时修复,保证其正常运行。 
						
							2、重大节日前应对景观设施进行安全、功能检查,保证节日期间各项设施运行正常。          
					 | 
					
						 
							按实分摊 
					 | 
					
						 
							水景费用分摊公式: 
						
							[电价×水泵总功率(KW)×运行时间(小时)+水价×耗水量+设备保养费]÷可分摊建筑面积 
					 | 
				
			
		
		
			 
		
			  备注:
		
			1、共用部位费用用于零星修理和常规养护。
		
			一级包括:
		
			(1)内墙涂料、墙面砖小面积修补。(2)更换公共走道门窗五金件。(3)更换公共走道门窗玻璃。(4)街坊道路侧石、路面修补。(5)设施、设备标识修补。(6)扶手、栏杆、灯杆等补刷油漆。
		
			二、三、四级在一级基础上,还包括本级中涉及的其它共用部位或设施的零星维修。
		
			2、公共照明成本构成:(1)公共照明运行(电耗)。(2)零星更换灯泡、灯头、灯座、开关等。(3)设备的养护。
		
			楼道灯未使用公共电源,电费由用户自行承担的,不得收取楼道灯运行费用。
		
			庭院灯照明时间,根据不同季节天黑开启,至夜晚10点钟止,需延长照明时间的,应增加相应服务费用。
		
			3、电子防盗门成本构成:(1)系统运行(电耗)。(2)日常维护保养。(3)系统设备的维修(不包括设备的更新和用户室内话机维修)。
		
			4、智能监控系统成本构成:(1)系统运行。(2)日常维护保养。(3)系统设备的维修。(4)每增加一项,费用酌增。
		
			5、消防系统成本构成:(1)消防设施、器材保养。(2)消防设施年安全检测。(3)灭火器更换(首次配备不计入本费用中)。
		
			地下车库或其它非共用部位设置的消防报警装置维修养护费用未计入此费用中。
		
			6、避雷系统成本构成:(1)避雷系统保养。(2)避雷系统年安全检测费。
		
			7、消防、避雷、电梯等专用设备的养护标准如与专业标准有不相一致的地方,以专业标准为准。
		
			8、住宅区内的设备应建立设备台帐,并有保养、维修记录。
		
			9、按有关规定属建设单位负责保养(修)设施设备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10、每一级的服务内容与要求应高于并包含低一级服务内容与要求(一级除外)。
		
			 
		
			 
		
			(六)单体楼(多层住宅)服务
		
			
				
					| 
						 
							级别 
					 | 
					
						 
							内容 
					 | 
					
						 
							服务要求 
					 | 
					
						 
							基准收费标准 
					 | 
				
				
					| 
						 
							单体楼 
					 | 
					
						 
							楼内公共区域保洁 
					 | 
					
						 
							地面 
					 | 
					
						 
							每周清扫1次,无垃圾堆积。 
					 | 
					
						 
							0.15 
						
							元/月 
						
							每平方米 
						
							建筑面积 
					 | 
				
				
					| 
						 
							垃圾收集 
					 | 
					
						 
							居民自行投放至小区集中投放点。 
					 | 
				
				
					| 
						 
							楼外公共区域保洁 
					 | 
					
						 
							地面 
					 | 
					
						 
							每日清扫1次,无明显暴露垃圾。 
					 | 
				
				
					| 
						 
							垃圾厢 
					 | 
					
						 
							每日清扫1次,保持垃圾厢及其周围清洁;垃圾清运及时。 
					 | 
				
				
					| 
						 
							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 
					 | 
					
						 
							每年1次清理、疏通排水管道、泄水沟、窨井、化粪池。 
					 | 
				
				
					| 
						 
							楼体巡视 
					 | 
					
						 
							对楼体进行日常巡视,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和使用人,排除险情和专项修理费用向相关业主、使用人另行收取。 
					 | 
				
			
		
		
			 
		
			 
		
			 
		
			
				
					| 
						 
							三、牡丹江市区住宅物业相关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 
				
				
					| 
						 
							  
					 | 
				
				
					| 
						 
							序号 
					 | 
					
						 
							收费项目 
					 | 
					
						 
							计价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服务内容说明 
					 | 
					
						 
							备注 
					 | 
				
				
					| 
						 
							1 
					 | 
					
						 
							入住手续费 
					 | 
					
						 
							元/户 
					 | 
					
						 
							5 
					 | 
					
						 
							办理入住手续,提供相关服务,包括管理证、表、卡 
					 | 
					
						 
							办理入住手续时一次性收取 
					 | 
				
				
					| 
						 
							2 
					 | 
					
						 
							装修垃圾清运费 
					 | 
					
						 
							元/户 
					 | 
					
						 
							建筑面积 ≤ 80 m2 
					 | 
					
						 
							50 
					 | 
					
						 
							业主装修房屋产生的垃圾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清运,清运费标准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指导标准协商确定。 
					 | 
					
						 
							业主装修房屋时一次性收取 
					 | 
				
				
					| 
						 
							 80 m2<建筑面积≤120 m2 
					 | 
					
						 
							100 
					 | 
				
				
					| 
						 
							建筑面积 > 120 m2 
					 | 
					
						 
							120 
					 | 
				
				
					| 
						 
							3 
					 | 
					
						 
							车辆存放看管费 
					 | 
					
						 
							元/辆/月 
					 | 
					
						 
							普通自行车 
					 | 
					
						 
							5 
					 | 
					
						 
							有专人管理的封闭式共用自行车棚或地下车库,专人负责管理,丢失损坏赔偿,包括车棚的维护。 
					 | 
					
						 
							小区配套公共车库机动车停车费由物业公司报市物价局单个小区分别制定。                                           机动车小区道路占道费,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收取,并和物业公司协商制定收费标准。                
					 | 
				
				
					| 
						 
							电动自行车 
					 | 
					
						 
							8 
					 | 
				
				
					| 
						 
							小型摩托车 
					 | 
					
						 
							10 
					 | 
				
				
					| 
						 
							大型摩托车 
					 | 
					
						 
							15 
					 | 
				
				
					| 
						 
							人力三轮车 
					 | 
					
						 
							15 
					 | 
				
				
					| 
						 
							机动三轮车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