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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县物业企业考核管理办法





铜梁县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铜梁县物业企业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有关单位:

现将《铜梁县物业企业考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铜梁县物业企业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我县物业企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第164号令)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在本县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

二、考评内容

综合管理、房屋管理及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清洁卫生、绿化养护、完成主管部门交办工作情况、奖惩记录情况等。

三、考评方式

(一)物业服务企业自评

以在本县服务项目为单位按评分标准自行评定分数,本县内有多个服务项目的,企业取平均分作为自评得分。每年12月15日-12月31日向社区居委会提交评分表及总结报告(有业主委员会的,先由业主委员会签署意见)。

(二)社区居委会及街道初审

对物业企业提交的评分表及总结报告签署意见后,由社区居委会转交街道,街道签署意见后直接转交县国土房管局 (对不按时向社区提交评分表及总结报告的,视为拒不参加考评;社区居委会根据物业企业的实际服务情况直接出具意见后交街道)。

(三)县国土房管局核定

根据业委会、社区居委会及街道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县国土房管局对评分表的内容进行核实,确定企业最终得分。

四、考评结果分类

物业企业服务工作考评结果分为五类:

企业最终得分在90分以上者为优秀,80-89分为良,70-79为合格,60-69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考评结果的运用

(一) 建立考评专门档案

对在本县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建立考评专门档案,将考评结果记录在案,为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诚信评价机制奠定基础。

(二)公开考评结果,接受舆论监督

每年的考评结果由县国土房管局在相关媒体公布,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三)定期通报

将考评结果的相关情况定期报市国土房管局,以及相关区、县国土房管部门和本县各有关部门。对拒不参加考评的企业,或综合考评分低于60分的企业,将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整改无效的,将降低或注销物业服务资质。

(四)推荐优秀企业

考核结果作为企业年终评优的依据,凡综合考评分数超过90分以上的企业,才能作为优秀企业推荐参加市级先进、诚信企业评选。考评中涌现的先进和典型事例要通过社会媒体宣传鼓励,发扬光大。

(五)与物业管理招投标挂钩

凡考评结果为不合格及基本合格的,不得参与我县物业管理招投标。

附件:

1.铜梁县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项目)考核评分标准及评分表

2.物业服务企业加减分情况

 

附件1:

 

铜梁县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项目)考核评分标准及评分表

 

小区名称: 物业企业名称: (盖章)

基本

项目

考核内容

基本

分值

评分标准

自查

得分

综合

管理

(20分)

1.具备企业资质等级。

1

不符合不得分(含资质过期)

 

2.签订并公布物业服务合同。

2

不符合不得分

 

3.管理人员取得执业资格,持证上岗。

2

发现一处扣0.1分

 

4.企业员工仪表整洁,着装统一,挂牌服务。

2

不符合不得分

 

5.服务人员行为规范,文明礼貌。

2

不符合不得分

 

6.公布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期限,规章制度完善。

2

未公布扣1分,制度不全扣1分

 

7.在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公布物业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他物管相关信息。

2

不符合不得分

 

8.有高效的投诉、回访处理机制,有专门的投诉、回访处理记录。

2

无投诉处理机制扣0.5,无记录扣0.5

 

9.物业服务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完善。

2

不符合不得分

 

10.重大事项及时向街道、社区汇报(入驻及退出、人员集会等)。

3

不符合不得分

 

房屋管理及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

(35分)

11.物业区域示意图、路标等标志明显运行正常。

1

不符合不得分

 

12.小区内存在危险、隐患部位有安全防范、警示标识或维护设施。

3

发现一处扣0.5分

 

13.水、电、气、电梯、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保养完好,运行正常。

6

发现一处扣0.5分

 

14.水、电、电梯、消防等设备运行人员具备上岗证,技能熟练。

2

发现一处扣0.2分

 

15.二次供水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定期清洗、消毒、加药,有档案记录。

3

不符合不得分

 

16.发放住宅装修须知,对业主违章装修行为及时制止,报告执法部门有记录。

3

不符合不得分

 

17.小区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违章搭建。

3

发现一处扣0.2分

 

18.维护、养护制度健全并在工作场所明示,工作标准、操作流程及岗位责任制明确。

2

不符合不得分

 

19.排污、排水管道畅通,无堵塞、积水、外溢现象。化粪池定时清淘,有日常维护记录。

5

发现一处扣0.5分

 

20.各类设施设备管理维护记录完整、准确,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预案。

3

无记录,发现一处扣0.2;无应急预案,发现一处扣0.2

 

21.按服务等级要求设立维修电话,及时维修、及时回访,记录完整。

3

不符合不得分

 

22.路面平整、道路通畅。

1

不符合不得分

 

公共秩序维护
(20分)

23.秩序维护员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着装统一,训练有素,举止规范。

3

不符合不得分

 

24.实行24小时门岗值班,秩序维护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区域巡逻,并作好巡逻记录。小区监控系统等技防设施完好,资料储存及时。

8

发现一处扣0.5分

 

25.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车辆停放有序。

3

发现一处扣0.3分

 

26.对火灾、治安、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

3

不符合不得分

 

27.秩序维护员应每年不少于2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培训(模拟演习),并提供图文记录。

3

不符合不得分

 

清洁卫生

(15分)

28.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4

不符合不得分

 

29.按合同保持楼道、道路、绿地等公共区域整洁卫生。

4

发现一处扣0.5分

 

30.各类环卫设施设备清洁完好。

2

不符合不得分

 

31.小区内无乱设广告牌和乱贴、乱画、乱堆放现象

2

发现一处扣0.2分

 

32.定期开展消杀工作,适时投放消杀药物。

3

不符合不得分

 

绿化养护

(10分)

33.小区绿化有专业人员管理。

1

不符合不得分

 

34.花卉、草坪、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死、大面积病虫害和缺损现象。

4

发现一处扣0.3分

 

35.绿化带无杂物、垃圾。

2

发现一处扣0.2分

 

36.根据气候和季节变化,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

1

不符合不得分

 

37.绿化地设有宣传牌,提示业主爱护绿化。

2

不符合不得分

 

企业基本项目自评分

 

企业加(减)分项目得分

加分

 

材料另附

企业自评总分

 

减分

 

参 评

意 见

业主委会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社区(居委会)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街道(乡镇)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县国土房管局综合考评结果

 

 

 

 

 

 

 

 

 

 

 

 

 

 

 

附件2:

物业服务企业加减分情况

 

 

在本考评年度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对企业加1至5分。

(1)企业管理的小区获得当年国家示范小区称号的,一次加5分。

(2)企业管理的小区获得当年市优秀物业管理小区称号的,一次加3分。

(3)企业管理的小区获得当年县优秀物业管理小区称号的,一次加2分。

(4)企业为构建和谐小区,为业主做出具体实事,获得相关荣誉,经核实后,加1-5分。

(5)企业及时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加1-5分。

(6)企业的服务工作成效显著,得到市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加1-3分。

在本考评年度内,企业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扣分,累计扣分超过20分的,则当年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1)擅自退出小区管理的,每次扣10分;

(2)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或服务不及时,引起业主投诉的,经督促不予落实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

(3)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一次,每发生一起扣5-10分;

(4)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未按规定移交资料和物业管理用房,每发生一起扣10分;

(5)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经营的,每发生一起扣1-5分;

(6)处理问题和矛盾态度恶劣,致使矛盾激化的,每发生一起扣3-5分;

(7)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引发投诉的,每发生一起扣1-3分;

(8)因企业责任被市级新闻媒体曝光披露的扣1-5分;

(9)因企业责任给业主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5分;

(10)街道、社区及主管部门督办事项不能及时完成的扣1-5分;

(11)企业有物业服务诉讼案件,败诉的扣3分;

(12)其他违反法规、政策,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每件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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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7712 次     2010-10-15 15: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