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调整工业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索有为 王凌/中国新闻网/20100222


    广州市地税局21日发布消息称,广州市工业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有所调整,原有的六个等级调整为五个等级,一级工业用地每平方米年税额从原来的27元调整为15元。

    据悉,广东省政府决定从2009年开始,下调广东省工业企业的土地使用税的税负。广州市政府根据有关文件,日前调整广州市工业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目前,广州市执行的标准,是从2007年开始实施的,总共分为六个等级。按年征收,以平方米为计税单位。一级到六级的标准分别为27元、18元、10元、6元、4元和3元,调整后的土地等级分为五级,一级到五级的税额分别为15元、12元、8元、5元、3元。

    广州市地税局表示,工业用地判断标准按房地产权属证书土地用途确定。而由于这个政策是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所以对于2009年多缴税款的纳税人,可以采取在今年税款缴交的时候抵扣,或者采取直接退税的方式予以解决。


    阅读: 161 次     2010-2-22 15:06:00

●查看更多《房地产行业动态》 ●查看《房地产文章精选》
●查看《房地产文摘》


       声明:本栏目属非盈利性质,所贴文章只为行业人士提供学习、借鉴之便,版权归作者所有。
    作者如不同意贴出,请与本站联系,确认后即撤下有关文章。


首页 | 公司简介 | 业务类型 | 客户名录 | 业务联系 | 加盟公元 | 法律法规 | 公元物业管理文摘 | 物业管理在线词典


粤ICP备060329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