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建强/新华网/20071008
福建将建20个建筑节能科技示范工程,到2010年,该省城镇所有新建建筑全面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日前,福建省将这一目标作为硬指标列入全省建设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这20个建筑节能科技示范工程中有住宅小区3个至5个,每个设区市至少将建一个省级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福建省要求,各地在编制城乡规划时,应突出节水、节地、节能、节材和环保的指导思想,结合各地气候特点,开展规划与建筑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动力和电气5个专项建筑节能技术措施研究,建立和完善南方建筑节能技术体系,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快速发展。
此前,福建省建设厅已制定实施《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新规定,对全省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福建省还规定,从2008年起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时在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文件中须载明节能技术指标和措施等;对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建筑,不得销售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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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8 9: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