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早报》/20081020
上海市廉租住房的配租方式实行租金配租和实物配租相结合。
租金配租是指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由廉租家庭自行到市场上选择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是一种新型的廉租住房政策,根据这个政策,政府既提供廉租房源,也按规定发放租金补贴。简单而言,享受这一政策的居民是用政府给的钱,按市场价租用政府提供的房子,自己最多承担家庭总收入的5%。
享受实物配租的廉租家庭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在提出专门申请后,经过进一步的审核调查,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才能获得实物配租资格,进入房源轮候供应、配租的程序。
符合条件的家庭,以解决人均7平方米住房面积为标准进行实物配租。
获得实物配租房的居民没有产权,只有合同规定的有期限的使用权,实物配租房不能转租、不能抵押,也不能迁入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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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1 10:4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