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物管费分级收费 只针对前期物业公司

    今天昆明市发改委表示,4月1号起执行的《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针对的是:新建住宅交付使用之前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对进驻小区的物业公司实行分级收费。

2012-1-14 浏览:337 阅读全文...

新疆:首家物业管理行业专业门户网站上线运行

    作为全疆首家物业管理行业专业性综合门户网站,新疆物业管理网(http://www.xjwyglw.com)于近日正式上线运行。

2012-1-12 浏览:297 阅读全文...

南京:不良物业企业信息将上网公布

    记者昨天获悉,“南京物业网”开通后,物业公司的不良信息将在网上全部公开,业主可以在这里选到称心的物管。

2012-1-12 浏览:371 阅读全文...

天津:规定电梯使用单位为安全第一责任人 含物业

    近日,天津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天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电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为电梯使用单位,即电梯所有权人以及受其委托行使管理职责的责任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等。

2012-1-10 浏览:337 阅读全文...

昆明:物业收费最高每月1.38元/平方米

    昨日,昆明市发改委、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昆明市物业服务收费通知》,规定自2012年4月1日起,昆明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将实行政府指导价,分为综合管理、清洁卫生、公共秩序等五类物业服务,每类物业服务收费分为五个等级。

2012-1-10 浏览:342 阅读全文...

济南:物业收费要更新 空置房屋车位收费可酌减

    山东省济南市现有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经是2004年的老办法了。济南市物价局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等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的发展,于1月6日公布了《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向济南市物价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2-1-9 浏览:280 阅读全文...

天津:使用维修资金需审价公示

    日前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根据《天津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办法》、《天津市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天津市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和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使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2-1-5 浏览:277 阅读全文...

佛山:电梯楼物管费每月不得超2.5元/㎡

    为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和规范收费行为,本月起,各区参照新出台的市级物业收费标准划定指导价,电梯楼物管费最贵每月不得超过2.5元/平米。这是记者昨天从佛山市物价局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公告上获悉的。

2012-1-5 浏览:254 阅读全文...

合肥:实施新规定 业主封阳台须经规划部门及物业同意

    日前,合肥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处委托建筑装饰协会等出台《合肥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导则》并开始实施。有了这一导则,不仅装修公司有了操作规范,业主们维权时也将有章可循。

2012-1-4 浏览:300 阅读全文...

临沂:物业收费有了新标准 服务等级分五档

    经过前期招集社会各界代表反复论证,并根据新出台的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做出完善修改,备受关注的“临沂版”物业收费新规最终赶在2012年到来之前正式颁布了,并于新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1-4 浏览:475 阅读全文...

北京:物业不符合标准将撤资质

    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从明天起,将在全市开展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查工作,不符合标准的将撤销企业资质。

2011-12-31 浏览:321 阅读全文...

苏州:物业代收代交费 每两个月向业主公示一次

    近日,苏州市住建局和物价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项目代收代交费用收取行为的意见》,该意见昨天已下达各区住建局、物价局(办)及各物业服务企业。该意见旨在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项目代收代交费用的收取行为。

2011-12-31 浏览:256 阅读全文...

黑龙江:我省精心谋划“大物业” 每年新增就业岗位一万个

    记者26日从全省物业改革发展20年大会上获悉,我省力争通过四年时间,实现全省物业管理面积突破4亿平方米目标,努力培育形成一批产值过亿元的大型领军企业,每年新增就业岗位10000个,不断提高物业产值占全省“三产”的比重。

2011-12-30 浏览:282 阅读全文...

北京:将规范物业服务管理收费相关问题

    记者刚刚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该委员会日前向北京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各物业服务企业下发《关于物业项目收支情况公示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1-12-29 浏览:295 阅读全文...

珠海:未经批准不得提供有偿停车服务 不开发票可拒绝交费

    未经政府批准擅自设立经营性停车场或停车泊位,个人将被罚5000元,单位将被罚2万元。记者从珠海市政园林和林业局获悉,《珠海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将于明年正式实施,这是珠海运用特区立法权针对停车场制定的第一部政府规章。

2011-12-28 浏览:365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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