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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物业管理文摘》(第190期)





 
非赢利共享型信息选编  第190期/20140320 深圳市公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规动态】 ——厦门:《厦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草案)》完成民意征集
  ——梧州:停车场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
【行业要闻】 ——开封:建立生活垃圾清运长效管理机制
  ——广州:困难户将有物业费专项补贴
  ——新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细则有望出台
  ——临沂:停车收费规定不断完善 物业所收费用须专款专用
  ——南京:物业雇用保安员不备案 或罚1万-5万
  ——山东:德州五小区物业收费有了标准
  ——桐乡:今起集中整治机关干部拖欠物业费
  ——牡丹江:物业管理将探索第三方托管的新方式
【数据说话】 ——重庆:61岁老太1.9万元坠下17楼 3天后失而复得
【物管采风】 ——福州:物业自制“警告单”治理乱停车
【学习平台】 ——物业管理合同的要素
【业主之声】 ——海南:小区公共部分维修谁买单?
【自由论坛】 ——家中失窃物业该不该赔?
【案例选编】 ——小区停车场丢失爱车 保险公司告物业赔保险金
【法规动态】
厦门:《厦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草案)》完成民意征集
骆余民/海峡导报/20140320
  近日,《厦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草案)》出炉,并完成民意征集。《草案》首次将小区的停车场经营收益分配比例等写入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地下车库广告位收入 物业至多提取30%;在满足本小区业主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停车位对外开放的,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指导价选择收费类别和标准收费。此外,还较大调整了小区停车位收费标准制定方式;不再设定装修保证金收费标准;门禁出入卡首次配发每户至少4张等。
 
梧州:停车场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
梁萍 莫瑜/梧州日报/20140320
    《梧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实施。办法对梧州市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的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和要求。办法规定,梧州市停车场的规划建设遵循以专用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道路停车泊位为必要补充的原则。办法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将已经批准建成的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挪作他用。
 
【行业要闻】
开封:建立生活垃圾清运长效管理机制
魏东柱/开封日报/20140318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为目标,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卫生,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城市数字化管理考评,确保市区无生活垃圾积存现象,全面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今年3月,开封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方案》中明确了这一工作目标。开封市纪委、市城管局3月中旬对各责任单位垃圾积存清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广州:困难户将有物业费专项补贴
郑佳欣/南方日报/20140314
  近日,广州加强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广州将建立物业服务费专项补贴制度,低保、低收入家庭只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物业费就可享受优质物业服务,差额部分由政府补贴。具体补贴方案将在5月前制定。按照意见,保障性住房小区的后期管理服务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保障性住房入住和退出手续办理、使用巡查、维修养护、租金催缴、年审资料接收、举报投诉受理等。
 
新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细则有望出台
钟秀铃 张茹雪/新疆日报/20140314
  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和收费指导标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秩序,保证房地产及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实施细则出台后,居民在物业费上花的钱会更明白。
 
临沂:停车收费规定不断完善 物业所收费用须专款专用
吴慧 左肖/琅琊新闻网/20140312
    2011年12月29日,临沂市物价局和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联合下发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新《临沂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办法规定,车位租赁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独立专有车库需交物业服务费,所收费用须专款专用。2013年6月13日,临沂市物价局和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停车收费管理的物业住宅小区要建立收支台账,专款专用,专人负责。
 
南京:物业雇用保安员不备案 或罚1万-5万
施公治 钱鸣/南京晨报/20140310
  日前,记者从南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保安监管大队获悉,物业公司新招保安要到公安机关备案、资料联机入网、参加审查考试,保安员服装要按规定穿,不得穿一些仿警服的保安服。警方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凡发现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的、招用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的,将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进行严肃查处,拒不整改的罚款1万-5万元。
 
山东:德州五小区物业收费有了标准
潘晓泉/德州新闻网/20140318
    近日,山东德州市物价局对城区南源丽都、龙元世纪广场、中泰尚居、德州国际商贸城商务公寓和金色雅园五个小区物业服务费标准进行了批复。根据要求,德州市物价局要求物业公司应保证服务质量,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业主的监督。
 
桐乡:今起集中整治机关干部拖欠物业费
潘晓琴/嘉兴日报/20140318
    浙江省桐乡市近日起每周定期举办“正风为民”发布会,出台一系列整治“四风”、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硬招与实招,真正实现“问题亮相、整改亮诺、行动亮剑”。即日起,桐乡机关干部将填写住房和缴纳物业费情况表,并由各机关单位汇总后于本月31日前报至市文明办。产权人为机关干部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的住房,存在拖欠物业费情况的,限于本月31日前补交。4月上旬,桐乡市活动办、市文明办将组织人员到社区和物业公司全面核查机关干部的物业费缴纳情况。
 
牡丹江:物业管理将探索第三方托管的新方式
张春梅/牡丹江新闻网/20140313
  住户不缴费,物业就不好好管;物业不好好管,住户就更不缴费。如何解决这一难题,有关人士称,今年房产部门将探索第三方托管的方式,小区业主将物业费交到社区指定账户后,定期根据物业企业服务为其打分。第三方根据业主打分情况,给物业企业进行物业费结算。如果业主所交物业费有剩余,这部分费用不返还给业主,而是作为小区物业服务基础资金,用于小区其他建设。这种新物业管理方式有望今年在个别小区试行。
 
【数据说话】
重庆:六旬老太1.9万元失而复得 保洁阿姨功不可没
肖祥丹 朱婷/重庆商报/20140317
  3月9日,渝北61岁的胡婆婆把装着近些年儿女给的零花钱和自己攒下来的109万元的钱袋子拿出来掸灰,一不小心掉下17楼,邻居和物管40余人帮忙找了一大圈仍无消息。3天后,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钱被小区保洁阿姨汪淑辉拾到,她没打开袋子看,就把钱交到了物管处。随后,钱已经交到胡婆婆的手中。
 
【物管采风】
福州:物业自制“警告单”治理乱停车
张颖珍/海峡都市报/20140317
  消防通道成小车停车场,劝说引导都不起作用,物业对这些“霸道”的车主往往束手无策。但福州鼓楼区屏东城的物业却想出一招,在乱停车辆的车窗上贴一张写有“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的A4纸“警告单”,倒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屏东城保安队饶班长说,如果是短时停10分钟卸货,保安可以理解,但长期占用就不行了,“超过15分钟就要贴单警告”。
 
【学习平台】
物业管理合同的要素
 

    在物业经营管理活动中,不论是那种类型的合同,其构成要素主要由如下部分构成:

    (1)物业描述,旨在界定管理对象及其范围;

    (2)合同期限,旨在界定合同双方责任和权力存续的时问;

    (3)管理者的责任,旨在清晰界定物业经营管理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及标准;

    (4)业主的目标,旨在明确业主委托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所要达到的目标,以便物业公司依此制定工作计划、确定管理绩效考核标准;

    (5)管理者的权力范围,旨存清晰界定物业经营管理企业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就有关决策问题可以行使的管理权限;

    (6)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报告的内容要求,旨在确定物业经营管理企业在提交给委托方的物业经营管理报告中,具体席该包含的有关内容要求;

    (7)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确定服务费用的收费标准(包干制)或计算方法(酬会制),以及该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

    (8)成本分配与使用,对物业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进行估算,并就其分配和使用方案作出安排。

 
【业主之声】
海南:小区公共部分维修谁买单?
李民/南岛晚报/20140312
    按《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中规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更新、改造费用,由业主按照其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依照有关规定设立专项维修资金的,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然而,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一些住宅小区的现状是,要么没有专项维修基金,要么就是申请不下来。小区公共部分维修究竟谁来买单?

  A 没有专项维修金———费用分摊,难!

  “我们这种旧楼大多是没有缴纳专项维修基金的,但是问题出现的比较频繁,维修就成了大问题。比如公共水管、公共过道、楼梯等修起来都是一笔费用。如果找业主分摊就很难办,如果放着不管,业主还会找我们物业,所以很多时候我们就只能垫付。”美舍小区物业公司卢经理表示。

  据正在为分摊发愁的海口市艺苑大厦物业负责人陈女士介绍,自从她接管该大厦,就开始向业主催缴电梯更新维修费,电梯是物业公司刚进入小区时更换的,一共花了五万多元,因为没有专项维修基金,只能由物业公司垫付。“这笔花销到现在已经有三四年了,但始终没有把钱收完。现在还有不少业主一共欠我们2万多元。”陈女士桌子上长期贴着一张纸,上面是这笔欠款缴费和不缴费业主的记录。“从我2011年接管这个大厦以来,除了正常工作之外,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向业主催缴这笔钱,大多业主还是比较通情达理的,今天就有一个业主发短信给我说有时间就过来交钱。这位业住大概要公摊3000多元。”

  而能主动送钱上门的并不多,平时陈女士都是挨家挨户解释,楼上楼下贴上催缴的公示,这笔钱从谁口袋里掏出来都很难。“很多业主并不能理解,有的说这笔费用不该自己出,有的说自己不是房东不归自己管,有的说我们物业多报了费用,总之,能拖就拖,能不给就不给。”陈女士说,“不少房子是出租出去的,根本找不到业主,想收钱就更不容易。”

  同样是电梯维修,明都大厦一位刘女士向本报反映,电梯停运两天竟然没有人来修,记者向物业了解情况得知,“电梯维修花了6万多元,业主们不理解,除了物业费一分钱都不多交,也不能就这么一直停运,最后还是我们垫钱把电梯修好,但是后面的催缴就成了难题了。”

  记者从海口市房管局了解到,目前整个海口只有550个小区建立了专项维修基金,总金额达到10亿元。海口市仅美兰区就有1100个小区,据业内人士估计,海口市小区可达到3000个,大部分小区没有缴纳专项维修基金。而据海口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并不是每个已建立的专项基金都收缴齐全,有些小区虽然建立专项维修基金,但是交钱的也只有一部分。

  B 申请专项维修金———双“三分之二”同意,难!

  从2004年之后,所有新小区都按规定缴纳了专项维修基金,也开始为自己购买了“养老金”,但是令业主和物业苦恼的是,这笔钱着实难用。“据我说知,目前海口各个小区能够申请下来专项维修基金的很少。”海口市一位物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

  记者6日从海口市房管局了解到,近几年专项维修基金每年的使用在400到500万元。“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要严格按照规定才行,因为规定比较严格,所以申请起来也是很麻烦。但如果小区提供过来的资料齐全,申请基金使用也会相对快些。”该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

  该工作人员还介绍,“《条例》中规定,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其实申请所需材料大多还是比较容易办到,只有这一条双“三分之二”很难办到,所以说申请比较困难。”

  “双‘三分之二’已经成为了小区最主要的障碍,大部分小区根本没办法做到,要么是小区业主的积极性不高,导致人数不能超过三分之二,要么是小区空置率过高,面积不能超过三分之二。我们小区发生过几次公共维修费用支出都没能申请到,索性也就没人再指望这笔钱了。”海口某小区王先生说,他还给记者举了个例子,“如果一个小区A栋的电梯坏了需要动用维修基金,就需要整个小区的双三分之二的表决通过,那么其他如B、C、D栋的业主就不会积极参与,甚至更不愿意动用这笔款项,因为这笔维修支出并不能影响到他们的利益”。

  C 建议降低专项维修基金申请门槛

  “双三分之二是个硬性的标准,但是具体操作中我们也会尽量简化。比如业主不再本地的,可以通过传真将表决传回来,可以不用见到业主本人和现场表决。这样就能相对容易些。”海口市房管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

  海口市一位做了过年物业监督管理的专家表示,专项维修基金要从两方面改善,一个是降低申请标准,提高这部分钱的使用效率。另一个就是进行细化管理,细化到户,维护谁的利益花谁的钱。他说,“如果一栋楼里的公共水管,或者电梯需要维修,不关其他栋楼业主的利益,就可以由这一栋业主进行表决,通过之后只提取这部分业主的专项维修基金,而其他业主不用花钱也不用表决,情况就会好办的多。”“如果专项维修基金能建立个人账户是最好,细化管理,让每一部分钱的使用和支出细化到每一位业主,该由谁出多少就扣除其账户上的资金,不足再由业主自己补交。这样就不会才产生利益分摊、损失分摊的情况,业主的意见也就会减少。”

  他还表示,“海南有自己特殊的省情,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指定我们自己的标准。现在省内一些小区存在房屋空置现象,平时连人都见不到,想要对一件事情表决超过三分之二更是不宜。”另外,他还向记者透漏,目前海口也在针对本地小区的具体情况起草相关的法规,其中就可能涉及海口市小区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与管理问题,以期能够改善现有的不足。

  相关链接

  1 专项维修基金

  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所有权归交纳人。《条例》规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现严重损坏、故障,严重影响业主生活或者人身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动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的,业主委员会可以在书面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申请动用专项维修资金。

  2 新闻背景

  2004年7月20日海口市房产管理局出台《关于依法收缴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通知》第五条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再按每套房屋列出详细帐目,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前,统一缴存到房管局指定的专项维修基金专户代管。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海口市的住宅小区真正统一收取公共维修基金就始于2004年8月1日。

  不收取公共维修基金就无法办房产证。据了解,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交缴,是国家建设部早就有文件规定,但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海南销售的房产大部分都没有缴纳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因此,许多住宅在入住几年后,出现多次需要大修却没有资金的问题发生。并由售房单位按一定比例一次性代为收取。2008年8月1日,由于专项维修基金存在资金可能被挪用的隐患,海口市房地产管理局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一律停止代收购房人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个人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到指定银行后,可凭票据办房产过户手续。

  购房人接到售房单位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通知后,应及时持本人《房屋买卖合同》、身份证明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指定网点,交存本人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商品房每平方米60元人民币,已售公房每平方米55元人民币。专户管理银行代收该资金后,向购房人出具《海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购房人凭该票据向售房单位办理房屋交付入住手续。

 
【自由论坛】
家中失窃物业该不该赔?
何书俊/南国今报/20140317

    住房与市民生活密不可分,大家不免也关注与住房息息相关的物业服务。3月12日上午,柳州市鱼峰区政府组织住建、法院、物业协会、物业公司及小区业主等共同探讨物业服务领域内的各类纠纷问题。其中,鱼峰区法院的法官们就各方关注的诸如停车位权属、物业费缴纳、房屋装修损害等问题,从法律角度给予了解释。

    车位权属要看情况

    市民韦先生家住箭盘路某小区,最近,他一直为小区停车位不够用犯愁,他想知道小区里的停车位权属到底如何划分。

    对此,法官解释,《物权法》在起草过程中关于停车位、停车库的归属问题采取约定归属说。《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法官特别指出,“首先满足业主的停车需要”并不等于每一位业主必然拥有停车位、停车库的所有权。业主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对小区停车位的数量是明知的,建筑单位按照配置比例将车位、车库,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方式处分给业主的行为,符合“首先满足业主的停车需要”。

    欠缴物业费不应该

    黄女士是柳州市某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因为公司服务的小区不少业主不缴纳物业费,导致公司运行困难重重。她和不少物业公司负责人都关注物业费缴纳的问题。

    对此,法官答复,《物业服务司法解释》、《物业管理条例》等都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法院起诉。”在实践中,个别业主逾期不交物业费,这一问题的存在对物业管理造成很大的影响。个别业主逾期不交物业费,表面看是侵害了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实际上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因为物业费中更多的是业主共用设施的运行保养费用,以及对物业管理公共区域内的治安、保洁等服务费用。

    少数业主不交物业费用,却在享受其他业主交费所换来的物业服务,结果造成物业服务费用不足和物业管理不到位,影响物业管理的正常运作,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层面都是不应该的。

    家中失窃物业公司赔不?

    市民张女士家住白云路某小区,去年3月,她家里遭遇盗窃,而小区内不少居民也和她有相同的经历,为此大家要求小区的物业公司赔偿损失,但是法院却并不支持,她想知道其中的缘由是什么。

    对此,法官解释,《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实际上,物业服务企业虽然在合同中承诺了保安服务,但这种保安服务,应限于防范性安全保卫活动,并不能完全根治治安案件。物业管理是对物业进行维护、修缮、管理,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交通、消防、环境卫生、绿化等事项提供协助或服务的活动。因为张女士等业主与所在小区物业公司并没有出现违约或者是未履行合同约定,且合同中并没有特别约定盗窃等情况出现时的责任划分,所以物业公司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装修过错谁担责

    市民王先生称,自己的邻居装修时未能将厨房地下水管完善,结果,导致他家的房顶出现渗漏的情况,他关注在这样的纠纷中,装修的业主和物业公司是否存在过错,应承担什么责任。

    对此,法官答复,根据《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规定,禁止擅自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用途、结构,包括改变水管、地漏、便器位置,增设卫浴设施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也规定,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装修人擅自改拆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王先生家屋顶渗漏,主要看是装修业主个人还是施工人员的责任。

    而对于物业公司来说,《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对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条例》还规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如果王先生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例选编】
小区停车场丢失爱车 保险公司告物业赔保险金
吕展 黄彩华/广州日报/20140314

    某小区业主在小区停车场丢失爱车,保险公司赔付17万元后,获得车主授权追偿,将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日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结该案,认定开发商只是出租车位而无保管义务,物业公司存在保管过错,判令物业公司支付保险公司两成的保险赔偿金损失3万多元。

    【案情回顾】

    厉先生是东莞市长安镇某小区业主。2012年3月17日9时许,厉先生发现其昨晚停放在小区停车场的小客车被盗,立即报警。该车已购买商业保险,其中全车盗抢险金额为17.4万多元。2012年9月,保险公司向厉先生支付了扣除绝对免赔率后的保险金17.2万多元,厉先生出具权益转让书,在保险赔偿金额范围内,将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的保险财产所有权益及对第三人之追偿权转让给保险公司。

    去年6月,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该小区开发商及物业公司,要求其连带赔偿保险赔付损失17.2万多元。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业主厉先生就停车向物业公司缴纳管理费,双方实际形成了物业服务及管理合同关系,而非单纯的保管合同关系。从证据可见,物业公司在小区设置的车辆进出监控设备时好时坏,且在车辆放行时未做到车、人合一才放行,并未完全尽到管理义务,应对车辆被盗承担一定责任。酌定物业公司承担20%的赔偿责任。涉案车辆盗抢险的保险金额为17.4万多元,故物业公司应向保险公司赔偿两成损失即3.4万多元。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物业公司支付保险公司保险赔付损失3.4万多元。

 


阅读: 8705 次     2014-3-21 10: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