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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南昌市物业管理条例》年内有望出台





全来龙 生张汐/《新法制报》/20090319 


    记者18日获悉,南昌市人民政府2009年立法工作计划已出台,共有32件,其中年内提请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项目有4件,安排调研论证的项目有5件,政府规章项目有23件(年内出台5件左右)。

  南昌市政府提出,凡是2009年要出台的项目,送审稿务必在2009年5月底前送市政府法制办。在报送送审稿的同时,应当附起草说明、有关征求意见材料、调研报告和立法依据等。同时,起草说明应当对立法的必要性、规定的主要措施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等情况作出说明。此外,在起草过程中,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主动进行协商,切实提高送审稿的质量。

  记者发现,列入立法计划的法规项目,多数涉及民生方面,如《南昌市物业管理条例》、《南昌市车辆停放管理办法》、《南昌市火车站广场管理办法》、《南昌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修正案》、《南昌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等等,其中《南昌市军山湖保护条例》将于8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立法项目中,需要修订、修正的法规项目有10件。


阅读: 5536 次     2009/3/19 8: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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