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 余海玉/《大河报》/20090323
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在什么条件下成立?小区管理到底谁说了算?业主在物业管理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许多市民对此还不了解。昨天,郑州市房管局在市区8个地方同时启动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
目前,郑州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665家,管理各类物业面积5850万平方米,累计备案业主委员会187个,全市物业维修基金累计归集20亿元。《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一年来,对于规范物业行业发展、维护业主和服务企业合法权益、防范化解矛盾纠纷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许多业主以及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知之不多。为此,郑州市房管局启动宣传月活动,在市区一些大型广场和社区,通过法规宣传、政策咨询、文艺表演、智力竞赛等多种形式,集中向业主宣传物业管理政策法规,以使业主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郑州市房管局物业处处长程建颖表示,今后将全面落实物业管理全覆盖措施,在2010年年底前将使所有住宅小区(楼)全部实施物业管理,对暂不具备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必须有专职人员进行保洁、秩序维护和公共设施维修。无主管单位的由辖区办事处组织落实,发生的费用由业主承担。对居住分散的住宅楼,要进行划片整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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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3/24 9: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