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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4月底前将对物业企业进行年度考核





孟斌 刘冰/《郑州日报》/20090417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房管局获悉,4月底前,将对物业企业进行年度考核,通过考核的物业企业将加盖“合格章”或换发新证,未通过的将取消或降低资质等级。

  本次考核重点是物业企业是否满足与其资质等级相符的条件,比如注册资金、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等;物业收费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及合同执行,是否存在擅自转包项目的行为。同时,业主对物业公司服务的认可度和意见,将是本次考核的一个重要参考。

  市房管局负责人表示,凡在2008年引起过信访投诉的企业,都要进行全面考核,其余企业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设立条件的物业企业,要取消其物业管理资质;对资质不符合和服务质量差的企业,要取消或降低企业资质等级。


阅读: 5652 次     2009/4/17 1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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