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燕/《厦门日报》/20090702
新建小区要预留公交场站
停车难,在城市里开车越来越不爽了。昨日,福建省建设厅称,我省决定从规划、路网等方面入手,出台新措施优化全省各城市停车环境。
未配建停车场新建工程不得验收
省建设厅称,随着我省福州、厦门、泉州等地城市化和机动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停车难问题已经日益突出,成了普通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据介绍,我省将在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阶段,对停车场地选择、规模、出入口的交通组织以及停车方式等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科学规划建设一批规模适宜、布局合理的停车场,在规划层面保障城市公共停车场用地需求。
在调整完善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方面,指导各地适时对原有的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修订,提高停车设施配建标准,逐步改善停车难状况,以适应城市小汽车快速发展情况下的停车需要。
在停车场配建方面,我省将把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纳入规划编制和建设项目审批的重点审查内容,凡是未按有关规定规划停车场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未按规定配建停车场(库)的新建工程一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新建居住小区预留公交场站
完善公交,是解决停车难的关键。目前,厦门市已开通BRT一期工程1-3号线,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也通过评审,正在加紧开展前期工作。
此次,建设厅决定,按照公交专项规划预留公交场站建设用地,将公交场站和配套设施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计划,作为新建居住小区、开发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一项内容,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同时,切实防止和纠正违反规划、侵占公交基础设施及其建设用地的行为,保证优先发展公交的基础性需要。
另据了解,为掌握全省城市停车设施供求现状,探索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促进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省建设厅、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组成专题调研组,目前已经分赴福州、泉州、莆田、南平、晋江、永春等市、县开展实地调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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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2 14: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