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20090722
你的住宅小区有没有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但从来不给住户开具发票的现象?再遇到这种情况,便可拨打12366-2,向地税稽查部门进行举报。
昨日,记者从市地税局稽查局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税务违法举报中心共受理各类涉税违法案件292件,组织查处各类涉税违法案件247件,共计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153.65万元。从举报形式上来看,今年上半年受理的税务违法案件中,有来人书面举报、信函举报、电话举报、传真举报、电子邮件举报等,其中来人举报、电话举报、信函举报较多。举报案件逐渐向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服务行业靠近。其中,举报投诉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物业费不按规定开具发票方面的案件与往年相比,也有所增加。
地税部门提醒,由于受观念认识影响,许多市民往往只是在购物消费时才索要发票,其实,缴纳物业费也是一种消费行为,市民再缴纳物业费时,要记得索要发票,若遇拒开或打白条现象,可拨打12366-2及时向税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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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22 8: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