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 梁桂源/珠海广播电视台/20090728
今天下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珠海市养犬人责任及监管暂行办法》从8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第一部关于规范养犬行为的政府规章,将有效解决养犬产生的各种社会问题,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请看报道。
在新闻发布会上,市法制局负责人向媒体记者介绍了《珠海市养犬人责任及监管暂行办法》的立法背景和主要思路。我市目前共有犬只8万多只,犬只伤人、犬吠扰民、犬只粪便影响市容卫生等问题时有发生,为此,《办法》明确了"养犬人自律、监管人管理、执法者查处和社会各方监督"的基本原则,把养犬人作为养犬行为的第一责任主体,全面规范养犬人的行为。
记者李宏:《珠海市养犬人责任及监管暂行办法》的出台实施,将结束我市养犬无序的局面,把养犬立法的重心由管狗转为管人。
《珠海市养犬人责任及监管暂行办法》严格规定了养犬的数量,每户养犬不得超过两只,同时规定犬只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办法》还同时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养犬管理的分工--公安部门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对犬吠扰民和犬只伤人进行管理和处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犬只进入公共场所和造成卫生问题进行管理;农业部门负责对犬只进行定期免疫、建立档案;卫生部门负责对受犬只伤害者接种狂犬疫苗。《珠海市养犬人责任及监管暂行办法》从法律和道德的层面,强调养犬人的自律,并通过责任的科学配置,以社会化的方式实现各尽其责,齐抓共管,以此提升珠海的城市管理水平。
阅读:
5980
次
2009/7/29 10: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