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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物管交接应当在两个月内完成


陈钰凤/广州日报/20190604


    新旧物管交接是物业管理过程中的老大难问题。新旧物管到底如何交接?交接程序以及时间多长?这些老大难问题今后或有规可依。近日,记者从南海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网获悉,南海区住建水利局针对规范物业项目交接,维护业主、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起草了《佛山市南海区物业项目交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有望自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7月1日。

    不同退出原因退出程序不同

    《规定》明确了物业管理项目退出的情形,包括4种情况,分别是业主大会、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或依约提前解除合同或不再续约的;前期物业服务期间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因破产或经营证照被注销、吊销等原因致使其无法继续履行服务义务的;以及依法需退出的其他情形。

    不同退出的情况,旧物管退出的程序也各有不同。但总体上是要经过告知、协商并签订交接协议、将交接协议提交给主管部门,最后才是双方对物业共用部分进行查验交接并对物业管理相关资料进行移交和承接。

    如果是业主共同决定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确定物业管理方式的,全体业主应先将业主共同决定书面告知建设单位;然后,双方协商签订交接协议;跟着,全体业主及时将业主共同决定、交接协议等相关情况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最后,双方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交接协议约定,对物业共用部分进行查验交接并对物管相关资料进行移交和承接。

    如果是业主共同决定不再续聘原物业服务企业的,则全体业主将业主共同决定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如果是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不再提供服务,不再续约的,物业服务企业应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全体业主,然后再进行协商并签订交接协议。

    另外,当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不续约时,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告知之日至合同期限届满之日不足3个月的,应当自告知之日起3个月后方可撤出物业管理区域,不得擅自停止物业服务。

    规范物管交接完成时间

    如果是业主共同决定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决定不再续聘原物业服务企业的,《规定》指出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60日内与全体业主完成交接,并撤出物业管理区域。交接的起算时间应该是约定期限的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自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或者自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接到全体业主共同决定的书面告知之日起算。

    《规定》强调,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在办理交接至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前的期间内,应当维持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并不得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如果是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业主共同决定续聘原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前30日内与原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阅读: 4656 次     2019-6-5 7: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