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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5个物业管理规定将出台


乐居网厦门/20190706


    记者从市建设局了解到,我市目前正在制定《厦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等5个物业管理规定,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五个管理规定,将全链条、系统性地对后资质时代物业服务企业在经营中涉及的方方面面进行约束、规范,以进一步提升我市的物业服务管理水平。

    据介绍,五个规定中最核心的部分是对我市住宅小区服务质量进行星级评定,评分内容涉及物业服务项目在基础管理、房屋维修养护、设施管理、环境管理等方面达到的水平,并结合收费标准、业主满意度测评综合进行。按照规定,我市将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分为五个等级,得分越高,星级等级越高。评定星级后,将授予星级牌匾,悬挂于小区醒目位置,接受业主的监督。

    市建设局房地产物业处 林思颖:这个做法一个方面就是为了引起我们业主的注意,提醒我们业主要加强对业务服务质量的一个监督,同时也会引导我们业主树立一个“质价相符”的这样一个理念,就是大家以后就知道我们大概三星级的小区,物业服务费它是一个什么样的标准,五星级的应该是什么样的标准。

    除对住宅小区或项目进行星级评定外,我市还将对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进行信用综合评价。企业信用划分为A到E五个等级,项目经理则施行信用评分不评级,信用信息实时动态更新,伴随其终生。信用评价将作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行业评优、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等的重要依据。

    在前期物业招投标和业主大会招投标方面,办法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需进行统一电子化公开招投标,以杜绝串标、围标等行为。在业主大会招投标上,则实行“定性评审、评定分离”。

    市建设局房地产物业处 林思颖:就是今后我们的评标委员会只出我们物业服务企业还有项目经理的优点和缺点,不对评标结果进行一个打分,进行一个排名,而把最后定标的权力交给我们广大的业主来决定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

    这次规定还涉及到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流程简化以及对紧急情况下维修金使用的进一步规范,比如,无须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只需公摊范围内有代表性的5名业主同意即可启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小区公共设施设备能得到及时维修更新改造。

    通过五个管理规定,我市将建立以星级评定为基础、以信用管理为核心、以招投标为手段的全链条物业服务监管体系。

    市建设局房地产物业处 林思颖:上述办法通过我们市建设局的一个官方网站,还有相关的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我们在下一阶段过程中也会推动这些办法,争取让它们尽早落地。

 

 


阅读: 4212 次     2019-7-15 15: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