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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取消物业收费标准备案


冯善书/南方新闻网/20190802


    广大居民最为关心的物业收费乱象将有望遏制。日前,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于近期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从今年8月1日起,将取消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备案管理,垃圾和余泥渣土清运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装修保证金(押金)不列入政府定价管理事项,同时规范出入证押金(或工本费)。

    业主:

    取消备案制会否带来垄断

    新规将怎么影响我们的生活?据省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可以从四个方面来理解这一次的广东物业管理新政。

    首先,是取消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备案管理。取而代之的是,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具体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实际情况,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与业主协商确定,不再报当地发展改革部门备案。不过,有地方物价监管部门表示,取消备案并不影响物业管理费的调价程序,市民不必担心物业服务企业胡乱提价的情况发生。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物业服务企业如果要调整物业管理费,依然需要满足“双过半”的条件: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都同意的前提下,才能进行价格调整。

    其次是,垃圾和余泥渣土清运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业主对其物业进行室内装修的,其垃圾和余泥渣土清运费用由实行政府定价调整为市场调节价管理。业主可依法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第三方或自行处理装修中产生的垃圾和余泥渣土。事实上,对于清运企业来说,由于一些地方政府沿用的是十几年前制定的价格标准,难以保本运营。新规将垃圾和余泥渣土清运费交由市场调节,有利于形成一个成熟的市场指导价。业主则可以有自主选择权,一旦发现企业有垄断行为,可以随时向政府投诉。

    再次是,装修保证金(押金)不列入政府定价管理事项。装修保证金不属于价格管理范畴,不得按政府定价事项进行管理,具体由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按有关保证金的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最后是,规范出入证押金(或工本费)。实行小区出入证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业主免费配置一定数量的出入证(含IC卡等),具体免费数量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确定。业主申请多配置或因遗失、损坏需要重新办证的,物业服务企业可按制作成本收取工本费,价格主管部门不再核定出入证制作工本费具体标准。

    专家:

    物管价格回归市场大势所趋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洋博士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物业管理价格回归市场是大势所趋。我省是全国最早引入市场化物业管理服务的地区,而经过数十年发展,物业管理的市场化程度仍然不够充分,前期物业占据主导,市场上独立的物业公司发展仍面临很多困境,这其中很大原因是在物业管理收费方面缺乏足够的激励。
由于物业管理在提供市场化服务的同时,还具有一定的民生属性,同时大多数业主也未建立起购买服务的意识,对物业费提价始终反感,也导致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发展受限。陈洋说,《通知》中多项收费实行市场定价,有助于推动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激励物业管理机构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

    新规实施后,很可能会导致市场出现价格波动。陈洋表示,确如不少人所担心的,取消价格备案并实行市场定价,有可能导致物业管理费用普遍上涨,而由于此前绝大多数没有业委会的小区业主可能并没有和物业公司签订明确的服务购买合同,所以物业费上涨也很难受到合同约束,有可能引发纠纷,有关部门须在价格调整过程中高度关注各种动向,必要时仍须介入干预,确保平稳过渡。

    在他看来,价格改革其实应是一整套机制的改革。价格改革从来都不是将定价权直接交给市场那么简单,其背后还需要有一整套相应的机制来支撑,比如,要建立起物业服务费明码标价的制度,无论定什么价,必须把相关费用明细详细列出,并在公共空间张贴,要经得起价格部门的随时核查;此外,还要做好物业服务购买合同的规范,包括合同条款对相应服务项目与费用的约定,以及价格调整的规程、投票方式等,只有建立起规则,才能让市场化改革顺利进行。

 

 


阅读: 4605 次     2019-8-5 16: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