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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物业拟推诚信“红黑榜”


中山日报/20200514


    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局了解到,该局正在对《中山市物业服务行业诚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新增“A级企业列入红榜、D级企业列入黑榜”。

    据了解,物业服务行业诚信等级由高至低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采用A、B、C、D级标示,诚信等级评定的初始分值为100分,实行加减分制。评定分值在120分(含)以上的为A级,表示信用优秀;评定分值在90—119分之间的为B级,表示信用良好;评定分值在60—89分(含60分)之间的为C级, 表示信用一般;评定分值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为D级,表示信用较差。

    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的诚信等级,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对A级企业实行激励机制,实施简化监督和低频率的日常检查,在行业各类奖励或者评比中优先考虑。对B级企业实行预警机制,实施常规监督和适度频率的日常检查。其从业人员须定期参加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业务培训活动。对C级企业实行防范与监管并重机制,并勒令限期整改;实施强化监管和较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实行信用限制机制。对D级企业实行重点防范为主机制,实施警告制度、行业重点监管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实行信用惩戒机制包括取消参加行业评优资格,列入专项检查的重点监管对象。

    对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此次修订增加了“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设定不受理其参与投标”及“将信用信息抄报市信用管理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的条款。


阅读: 6604 次     2020-5-19 16:5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