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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版物业管理条例将于2026年元旦起正式实施





11月27日,山西省人大官网发布最新法规,《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八章七十七条,内容涵盖物业服务区域、业主及业主组织、物业服务管理、物业使用维护、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针对实践中业委会“成立难”的问题,《条例》创新设立了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在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或未能成功选举产生业委会等情况下,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并推动产生正式的业主委员会。

 

在规范物业服务方面,《条例》要求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物业承接查验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并需在小区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公共收益等信息。同时明确禁止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针对社会关注的民生问题,《条例》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阻挠符合条件的业主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当为邮件投送、网约配送等提供便利。详细列举了物业服务区域内禁止的行为,包括擅自改变承重结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高空抛物等,并明确了相应的投诉举报渠道。

 

《条例》还强化了监督管理,要求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和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等各方的违法行为设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业内人士表示,随着2026年1月1日该《条例》正式实施,山西省物业管理将进入更加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


阅读: 103 次     2025/12/5 14: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