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台/20081023
广东省佛山市人大的调研报告说,佛山目前的物业管理存在法规不健全、监管不到位以及业主自治意识薄弱等问题,这些问题使到全市的物业管理与服务水平比较低。
市人大的调研报告说,国务院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在去年开始实施,但目前佛山仍然是按照2003年印发的《实施意见》进行管理,与现行法规不相适应,因此需要尽快修订。同时,主管部门没有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镇街、居委也没配备相应的管理者,导致物业管理工作出现缺位。
市人大指出,近年来物管公司和业主双方因为楼盘工程质量问题、配套标准问题以及业主违规装修等方面矛盾冲突,影响了社区和谐,表象看起来是民事争议,但实际上是管理缺失。
市人大还发放问卷进行过调查,发现七成业主对《物业管理条例》不了解,业主大会成立的比例偏低,已成立的小区也有相当部分没发挥作用。
另外,部分物管企业的资质偏低,服务不到位,侵权行为常有发生;而老城区物管的覆盖率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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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8 8: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