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春长/东快网/20081120
11月1日,《福州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试行)和《福州市物业服务合同》(试行)两个示范文本正式实施。
昨日,福州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等相关部门人员,对福州12家物业公司进行“明察暗访”,发现这些物业公司都没有及时落实新法,甚至有物业称没见过新的物业合同范本。
昨日上午,检查组一行在鼓楼温泉东汤小区看到,小区监控系统处于瘫痪状态,消防栓也大多破旧损坏,而据了解,小区探头已经坏了两年多,一直没有修复。按照新颁发的《福州市物业服务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物业必须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区域秩序,落实小区安防力量,通过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办法,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该小区安防显露出的问题,显然与新法要求不相符。
此外,检查组还发现,该小区物业属于村办物业企业,没有到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也没有按照新法规定,与业主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对此,小区物业处郑主任表示,对于政府颁发的新物业合同范本文件,只听过,但至今仍未看到过。但是,此前,房管部门已经多次组织协调会,将该文件下发到各个物业企业中去。
随后,检查组到环球广场及宏扬新城“暗访”发现,物业虽然已下载该合同文件范本,但没有具体去贯彻执行,更别说按照该合同与业主重新签订合同。在台江、晋安、仓山各区,检查组都发现了同样的情况。
福州市综治办副主任张学谋表示,目前福州市共有408家报备登记的物业公司,按照新法准则对小区进行规范管理,可以明确物业与业主的权责。接下来,相关部门还将对物业公司贯彻落实新法情况做进一步抽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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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1 10: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