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蕾 高松元/《扬州时报》20081224
记者昨从市物价部门了解到,扬州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将于2009年2月召开,物价部门现已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上网公告,欢迎热心市民积极报名参与。物价部门表示,新《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中规定,在不涉及国家或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听证会应公开举行,允许旁听和新闻报道;规定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会参加人总数的2/5,而原先的规定是1/3,因此这次听证会将会增加消费者代表。
据悉,作为2009年本市的第一个听证会,该听证会的所有听证程序都将严格执行本月刚刚启用的新《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除了首次增加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人数,同时还特设了记者席和旁听席,让听证代表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同时增加听证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目前旁听人员正在接受报名,将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随机抽取。有意参加的市民可以拨打报名电话:87865500,报名时间截至本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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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24 8: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