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熬 李守君/《合肥晚报》/20090108
物业管理不仅缺乏竞争,而且监管力度不够,问题久拖不决。为此,参加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的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建议物业管理纳入社区。
调查发现,目前合肥市大部分物业公司存在管理不规范、维护不到位等问题,部分小区卫生环境差,公共设备缺乏有效的维护保养;安保管理不力,偷盗现象时有发生;物业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出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部分物业公司出租业主的公共设施谋利,强行征收车费;法律意识淡薄,采用停电、停水等粗暴野蛮手段处理问题,造成矛盾激化。部分业主过分强调自己的权利,不知或不愿履行自己的义务。双方缺乏必要的沟通,使得一些本来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小问题转化为大矛盾。
另外,监管力度不够,问题久拖不决也成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力度不够,部分小区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很多市民不知道投诉电话和解决问题的程序和途径,公开度、透明度有待加强。
基于以上几个方面原因,政协委员建议,规范物业公司招投标程序,引入竞争机制,真正做到建管分离;选聘物业管理专家和有关法律人士组建物业管理仲裁委员会,及时处理好物业管理的纠纷和矛盾;建议将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纳入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的管理体系,街道和社区居委会承担监督物业公司的责任,定期对物业公司的工作进行评议,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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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9 9: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