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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市区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等级标准





    第一条:根据《江苏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常州市市区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等级收费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本区域各类从事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
    第三条:本标准规定了物业管理服务的等级的划分依据、要求、条件及评定细则。
    第四条:本标准所涉及的定义。
    (一)、等级
    等有表示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的水平。
    (二)、住宅区
    人们居住、生活的相对独立区域。区域范围由市建委、属地政府部门规定。
    (三)、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对住宅区房屋配套设施、设备及区域内等进行管理、维修、养护以及为保障业主居住、生活方便、安全、舒适向业主提供的服务。
    第五条:等级划分的依据。
    (一)、物业管理服务分为六个等级,即初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级越高,表示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的水平越高。
    (二)等级的划分以本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实际水平为依据,具体评定方法按市建委要求执行各类相关标准为准。
    第六条:规划、安全、环境和建筑的要求。
    住宅区的规划设计、房屋及设施设备和运行管理应符合规划、消防、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现实的国家有关法律和标准。
    第七条:等级划分条件。
    (一)、五级
    收费管理:
    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帐务清晰;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公布服务费收支情况;无乱收费行为。与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或业主委员会签订有关牧业管理服务收费约定的合同或契约。
    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房屋完好率98%以上,房屋零修工程合格率98%以上,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95%以上,房屋外观完好,无违章搭建和违章装修,环卫设施完好无损,道路通畅,路面平整,消防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能协调配合做好水、电、气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保障工作。
    安全护卫:
    主出入口、警卫室24小时值班;安全护工人员24小时巡视、监控,交通及停车秩序良好;有应急处理计划措施;危及住户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及防范措施。
    环境卫生:
    小区内全天候、全方位保持清洁;房屋立面、公共楼道及区内道路整洁,水、电、气等设施设备以及环卫设施设备整洁,水箱定期清洗,供水符合卫生标准,无脏、乱、差现象,环境状况好,业主、居民环境意识强,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绿化养护:
    绿化符合规划要求,布局合理,绿化覆盖率35%以上,绿化品味高,有较高观赏价值,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死,无破坏,无虫害,修剪及时整齐美观。
    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须持有江苏省物业管理企业二级以上资质证书,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内部考核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率95%以上,人均管理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左右,档案管理规范,资料齐全,积极应用新技术,广泛使用计算机管理。
    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运行正常,能发挥自治自律作用,参加物业管理有关培训人员80%以上。
    综合管理:
    须达到《江苏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五级水平,建立群众投诉记录,有效投诉办结率98%以上,回访率100%,业主意见反馈、满意率90%以上,住宅区常年开展多种社区文体活动(6项以上)。
    (二)四级
    收费管理:
    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帐务清晰;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公布服务费收支情况;无乱收费行为。与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或业主委员长会签订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约定的合同或契约。
    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房屋完好率97%以上,房屋零修工程合格率95%以上,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90%以上,房屋外观完好,无违章搭建和违章装修,环卫设施完好无损,道路通畅,路面平整,消防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能协调配合做好水、电、气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保障工作。
    安全护卫:
    主出入口、警卫室24小时值班,安全护工人员24小时巡视、监控,交通及停车秩序良好;有应急处理计划措施;小区内无重大火灾、刑事和交通事故危及住户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及防范措施。
    环境卫生:
    小区内全天候、全方位保持清洁;房屋立面、公共楼道及区内道路整洁,水、电、气等设施设备以及环卫设施设备整洁,水箱定期清洗,供水符合卫生标准,无脏、乱、差现象,环境状况好,业主、居民环境意识强,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绿化养护:
    绿化符合规划要求,布局合理,绿化覆盖率35%以上,绿化品味高,有一定观赏价值,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死,无破坏,无虫害,修剪及时整齐美观。
    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须持有江苏省物业管理企业二级以上资质证书,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内部考核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率80%以上,人均管理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左右。
    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基本运行正常,基本能发挥自治自律作用,参加物业管理有关培训人员50%以上。
    综合管理:
    须达到《江苏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四级水平,建立群众投诉记录,有效投诉办结率90%以上,回访率99%,业主意见反馈、满意率80%以上,住宅区常年开展多种社区文体活动(5项以上)。
    (三)、三级
    收费管理
    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责任明确,落实到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公布服务费收支情况;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贯标准等乱收费行为。与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或业主委员长会签订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约定的合同或契约。
    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房屋完好率96%以上,房屋零修工程合格率95%以上,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85%以上,房屋立面较整洁,无违章搭建和违章装修,环卫设施完好无损,道路通畅,路面平整,消防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能协调配合做好水、电、气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保障工作。
    安全护卫:
    主出入口、警卫室24小时值班,安全护工人员24小时巡视、监控,交通及停车秩序良好;有应急处理计划措施;小区内无重大火灾、刑事和交通事故危及住户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及防范措施。
    环境卫生:
    小区内全天候、全方位保持清洁;房屋立面、公共楼道及区内道路整洁,水、电、气等设施设备以及环卫设施设备整洁,水箱定期清洗,供水符合卫生标准,无脏、乱、差现象,环境状况好,业主、居民环境意识强。
    绿化养护:
    绿化布局合理,绿化覆盖率30%以上,绿化有一定档次,有一定观赏价值,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死,无破坏,无虫害,修剪及时整齐美观。
    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须持有江苏省物业管理企业三级以上资质证书,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内部考核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率80%以上,人均管理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左右。
    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基本运行正常,有会议记录
    综合管理:
    须达到《江苏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三级水平,建立群众投诉记录,有效投诉办结率90%以上,回访率98%,业主意见反馈、满意率70%以上,住宅区常年开展多种社区文体活动(4项以上)。
    (四)、二级
    收费管理:
    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公布服务费收支情况;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严重乱收费行为。与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或业主委员长会签订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约定的合同或契约。
    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房屋完好率95%以上,房屋零修工程合格率95%以上,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90%以上,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80%以上,房屋立脚点面较整洁,无违章搭建和违章装修,环卫设施完好无损,道路通畅,路面平整,消防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能协调配合做好水、电、气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保障工作。
    安全护卫:
    主出入口、警卫室24小时值班,安全护工人员24小时巡视、监控,交通及停车秩序良好;有应急处理计划措施;危及住户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及防范措施。
    环境卫生:
    小区内建立清扫、保洁制度,保洁度好;公共楼道及区内道路整洁,水、电、气等设施设备以及环卫设施设备基本整洁,垃圾日产日清,无脏、乱、差现象,环境状况好,业主、居民环境意识强。
    绿化养护:
    绿化符合规划要求,布局合理,绿化覆盖率25%以上,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死,无破坏,无虫害,修剪及时整齐美观。
    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须持有江苏省物业管理企业二级以上资质证书,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内部考核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率80%以上,人均管理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左右。
    业主委员会:
    具备条件的,应成立业主委员会,暂不具备条件的,应积极创造条件,制定计划,成立业主委员会。
    综合管理:
    须达到《江苏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二级水平,建立群众投诉记录,有效投诉办结率85%以上,回访率90%,业主意见反馈、满意率65%以上,住宅区常年开展多种社区文体活动(3项以上)。
    (五)、一级
    收费管理:
    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公布服务费收支情况;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严重乱收费行为。与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或业主委员长会签订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约定的合同或契约。
    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房屋完好率95%以上,房屋零修工程合格率85%以上,房屋零修工程合格率85%以上,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75%以上,房屋立脚点面较整洁,无违章搭建和违章装修,环卫设施完好无损,道路通畅,路面平整,消防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能协调配合做好水、电、气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保障工作。
    安全护卫:
    主出入口、警卫室24小时值班,安全护工人员24小时巡视,交通及停车秩序良好;有应急处理计划措施。
    环境卫生:
    小区内建立清扫、保洁制度;公共楼道及区内道路整洁,水、电、气等设施设备以及环卫设施设备基本整洁,垃圾日产日清,无脏、乱、差现象,环境状况好,业主、居民环境意识强。
    绿化养护:
    绿化覆盖率15%以上,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死,无管理破坏,无虫害,修剪及时整齐美观。
    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须持有江苏省物业管理企业二级以上资质证书,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内部考核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率80%以上,人均管理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左右。
    业主委员会:
    具备条件的,应成立业主委员会,暂不具备条件的,应积极创造条件,制定计划,成立业主委员会。
    综合管理:
    须达到《江苏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一级水平,建立群众投诉记录,有效投诉办结率80%以上,回访率95%,业主意见反馈、满意率60%以上,住宅区常年开展多种社区文体活动(2项以上)。
    (六)、初级
    收费管理:
    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公布服务费收支情况;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严重乱收费行为。与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或业主委员长会签订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约定的合同或契约。
    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符合规划并维护完好,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75%以上,房屋立脚点面较整洁,无违章搭建和违章装修,环卫设施基本完好,道路通畅,路面平整,消防设施基本完好。
    安全护卫:
    配有安全巡视人员对区域进行安全巡视,交通、车辆管理有序,有应急处理能力。
    环境卫生:
    小区内建立清扫、清洗制度化;公共楼道及区内道路基本整洁,保洁度较好,垃圾日产日清,无脏、乱、差现象,环境状况好,业主、居民环境意识强。
    绿化养护:
    小区内绿化覆盖率保持原状;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死,无破坏,无虫害,修剪及时整齐美观。
    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须持有江苏省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内部考核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率3人以上,人均管理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左右。
    业主委员会:
    具备条件的,应成立业主委员会,暂不具备条件的,应积极创造条件,制定计划,成立业主委员会。
    综合管理:
    须达到《江苏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建立群众投诉记录,有效投诉办结率70%以上,回访率90%,业主意见反馈、满意率较好,住宅区常年开展多种社区文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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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11834 次     2009-9-17 11: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