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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工作的通知


铜价发〔2016〕91号


各区县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今年5月,我局下发了《关于在物业等行业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按照明码标价工作要求,对收费公示情况进行整顿规范。但仍有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对收费公示不够重视,存在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方式和内容明码标价等问题,扰乱了我市的价费秩序,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保障业主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和《铜川市物业管理办法》,现就规范我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码标价内容和方式
  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内容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等级、收费项目(包括代办服务收费、特约服务收费)、收费类别、收费标准、计费单位、计费方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监制部门等。
  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以公示牌(栏)公示的方式为主,具备条件的可同时使用收费手册、电子屏幕、社区网络、多媒体终端查询等方式予以公示,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标示醒目、字迹清晰。
  二、公示牌的监制管理
  为了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形象,我局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公示牌(栏)等格式进行统一规范。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负责设计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公示牌(栏)图案式样,按照新的格式对全市范围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公示牌(栏)统一重新进行监制。11月10日前,物业服务企业按本文规定的式样(见附件),根据各小区现行收费实际填写明码标价公示牌内容,一式两份(附电子版)报辖区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涉及其他委托性收费项目较多的,可在表中增加栏目或另外按相同样式单独制作加以公示;不涉及的收费项目栏不得在公示栏上出现。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负责新区范围内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公示牌(栏)监制工作。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对各小区公示牌(栏)内容合法性、准确性进行审查,统一监制后由物业服务企业自行制作。主要公示栏的尺寸不小于120cm×80cm,其材质由企业自定,底色统一采用深蓝,金额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字体统一采用宋体或楷体。11月底前,物业服务企业应分别在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悬挂、张贴经统一监制的公示牌(栏)。
  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实行动态管理。今后,物业服务企业在中省市公布取消、停收或调整收费项目和标准后,应立即在各种收费公示形式上相应取消、调整,并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遇公示牌(栏)损坏或字迹不清,要及时维护、更换。更换公示牌(栏)等由物业企业提出申请报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监制。未经监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和使用。不得在标示的收费标准之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三、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工作。做好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区县物价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做好本辖区内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统一规范和监制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要把明码标价工作作为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加强与业主沟通的重要方式和途径,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2. 加大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检查力度。市、区县物价部门于12月份集中一个月时间,对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方式和内容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
  3. 此项工作由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具体负责,确保做到公开、透明、准确、规范,使广大群众一目了然,明明白白交费。

  附表1:铜川市物业服务及代收代缴价费公示牌.doc

  附表2:铜川市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公示牌.doc

 

                                    铜川市物价局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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