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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廉洁自律公约》的通知


深物协〔2018〕24号


各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


    为加强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廉洁自律管理,规范物业企业及从业人员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相关各方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市两新组织纪工委、市社会组织党委有关在行业协会开展廉洁从业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实际,特制订《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廉洁自律公约》,现予印发。
    请各企业在协会网站(www.szpmi.org)自行下载《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廉洁自律公约》,打印出来签字盖章后于6月30日前邮递以下地址:
    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西座802 张慧 0755-83262620
    咨询电话:18038162795(鹿钦连)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廉洁自律公约》
2018年6月5日


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廉洁自律公约.docx
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业廉洁自律公约》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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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6548 次     2018-11-21 8: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