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厦门市法制局将今年拟制定的《厦门市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发布在市政府和市法制局网站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新建住宅和除使用集中式空调系统以外的新建公共建筑空调冷凝水不得直接排放”等条款引人注目。
据了解,《厦门市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提出了许多具体的规定和要求,旨在美化市容环境,同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空调外机滴漏,是许多市民反映强烈的问题。该规章拟对这一问题进行明确规定,新建住宅和除使用集中式空调系统以外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当统一设计设置专门用于安装空调设备的座板和空调冷凝水排水管道或者接纳空调冷凝水的阳台排水系统。不得将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物的空调冷凝水,直接排放到临街一侧的建筑物外墙面和室外地面上。
该规章对阳台、建筑外窗也拟做出多项规定。在建筑物外窗、封闭式阳台安装防盗网的,应当采用平镶内嵌式防盗网或者隐形防盗网,并设置符合消防使用的逃生窗。在阳台、外窗窗台原设计具有花槽、花台等专用设施摆设花盆等饰品的,应当处理好安全、排水等问题。阳台、露台、外走廊等部位使用玻璃栏板的,应当使用安全玻璃,并采取防止玻璃爆裂、脱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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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8 11: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