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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指导意见》出台 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增添保障


操端晶/央广网江西频道/20170512


 

    5月11日下午,江西省住建厅召开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新闻通报会,对《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进行解读,并展望2017年围绕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江西目标。

    会上,江西省住建厅巡视员高浪介绍了《指导意见》出台背景。高浪指出,《指导意见》的适时出台,主要是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科学要求;二是江西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是坚强有力的;三是根据江西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所需。《指导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江西省在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上,坚持因城施策、精准施策,因地制宜。

    为了实现江西房地产“平稳、健康、有序”的发展目标,《指导意见》中特别提出了关于增加土地供应和商品住宅有效供给,调整相关信贷政策,控制非住宅商品房用地供应规模,允许非住宅商品房项目调整转型,加大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政策支持等主要措施。

    “要做好江西房地产接下来的工作,我们要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高浪对于接下来开展的江西房地产工作时介绍了自己的六点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继续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遵循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律,实现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大力发展租赁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由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转变,切实满足老百姓多样化需求;房地产市场发展要切实与推进城镇化结合起来,为群众提供适销对路的商品房;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大对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一房多卖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好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市县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主体责任。


阅读: 5019 次     2017/5/12 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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