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欢杰/新华网/20070629)
记者日前从甘肃省建设厅获悉,从7月1日起甘肃省将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替代以前的整体验收和抽检验收,以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甘肃省建设厅制定了《甘肃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规定今后住宅单位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前,须对单位工程的每一户及公共部位进行专门验收。
分户验收主要包括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门窗安装质量,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防水工程质量,采暖系统安装质量,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及智能设施安装质量,单位工程住宅公共部位质量、单元楼梯间质量等。在分户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根据规定,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住户,同时在住宅单元入口处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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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29 13:22:00